近日,宜阳县人民法院莲庄法庭来到宜阳县某景区,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并在庭后就地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本案中,4岁的许某跟随爷爷奶奶来到某景区游玩,在园区内猴子展区玩耍时,被猴子咬伤了右手食指,后经治疗,花费医疗费3600余元。随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均未取得实际结果,许某的父母遂将动物园起诉至宜阳法院莲庄法庭。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是发生在景区内,且具有相当意义的代表性,为增强游客维权意识,同时帮助景区完善法律意识,莲庄法庭负责人耿艳法官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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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耿艳法官认真倾听双方陈述,理清争议焦点,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庭审顺利结束。经过本次庭审,双方当事人均对对方的想法有了进一步了解,也愿意通过庭下调解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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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莲庄法庭干警就地开展法治宣传,针对游客与景区间常见的纠纷进行普法。“游客有哪些权利义务?”“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有哪些?”“游客在景区发生纠纷该如何维权?”法庭干警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现场宣讲等方式,重点向游客宣讲文明旅游以及《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下一步,宜阳法院将充分发挥莲庄法庭“法旅”融合的特色,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多种形式的送法进景区活动,畅通旅游纠纷调处绿色通道,实现旅游纠纷的快立、快审、快结。深化“法庭+”司法联动模式,不断拓宽旅游纠纷化解途径,及时化解景区各类纠纷问题,做好旅游产业发展的“护航者”、群众司法需求的“维护者”,为建设“宜居宜业 富强宜阳”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耿艳 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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