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院博物馆中,陈列着众多与中国司法相关的藏品。其中,一直在传承和发展的“公平公正”和“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也通过一件件文物和藏品讲述着司法传承的生动故事,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博物馆里听藏品讲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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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里的法治故事】从“第一槌”的公平正义到“巡回审判”的司法为民

总台央视记者 袁雨:位于北京东交民巷的中国法院博物馆里,珍藏着很多体现了中华传统司法文化和当代法治进程的藏品。这里不仅有刻在青铜器上的“法典”,还有“人民法院庭审第一槌”等,见证了人民法院司法历程的珍贵文物。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中国法院博物馆,通过藏品来了解它们背后蕴藏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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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第一个主角——人民法院庭审第一槌,特别有设计感,槌头是一个上古神兽獬豸的造型,很威严的样子,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

2001年9月14日,这款法槌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开庭中首次使用。槌柄前面是齿轮,后面是麦穗的纹理,这样不仅方便于抓握,同时也代表着工人和农民,喻示着权力来自人民。从2002年开始,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开始在庭审中使用新的法槌,这款一直沿用至今的法槌造型更加简约,作为庭审活动的权威性、程序性、裁判性的象征,它敲响在每一场庭审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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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台央视记者 袁雨 :为了方便参观者可以了解法庭,并且亲身感受法庭,法院博物馆在一楼大厅里面,设立了一个模拟法庭。还有一种可以把庭审“搬”到百姓的家门口,这种庭审方式就是“巡回审判”。不管当事人住在多么偏远的地方,都能在家门口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不仅能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能提高司法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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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博物馆的一楼,陈列着两件跟巡回法庭密不可分的物件,就是“车载便民法庭”和“巡回审判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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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包看起来并不大,但是却可以装得下一整套完备的开庭所需物品。它可以让法官把法庭“背”到群众家门口,特别是在地域辽阔、交通不便的地区。这个背包出现在草原上、大山中、田地间或者村口的树荫下,见证了一件件贴近民生的纠纷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得到就地解决。从最初的骑马办案到现在的车载便民法庭,以及“周末法庭”“午间法庭”等错峰开庭等便民司法方式,努力适应各类群众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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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台央视记者 袁雨 :这些创新审判方式,从“人民审判庭审第一槌”代表的公平正义到“巡回审判”体现出的司法为民精神,对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两家村民因土地边界问题起争

吉林省四平市有着“东北粮仓”之称,梨树县的农田里,玉米苗正长得茂盛,绿油油的田间,梨树县小城子法庭的庭长王建军一行正在前往大桥村村民老周的农田。这时的老周正在为一场民事诉讼而发愁,为了两垄半的田地,他正在被自己的亲戚老马起诉,老马认为和自己土地相邻的老周占了自己的“两垄半”田地并进行了“抢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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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夏”农忙,为了方便村民照顾田地,王建军和同事来到田间地头进行调查和庭前调解。原告老马早早等在了田里,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妻子同时也是他的委托代理人赵女士。

在田间进行了现场调查后,法官当天就在当地村民村干部家中搭起了巡回法庭,进行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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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所提供的“确权证明”,是产生纷争期间原告方请村委会聘请了第三方确权公司所出具的“土地确权情况说明”,根据原告从村集体土地中分得土地的面积记录,将涉争议田地的准确范围划定了出来。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都在坚持自己的依据,双方各不让步。

法庭宣判 支持原告诉求

见双方仍然争执不下,王建军选择了休庭再进行一次诉讼调解。

法官耐心地向被告阐明其提供的证据来源不明、不予采信的法律依据之后,小城子法庭对这起土地纠纷案进行了宣判,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侵占土地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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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判决后,被告老周并未上诉,为了不耽搁除草,老周拿起锄头回到了田里。而原告的妻子赵女士也谈起了自己第一次在村里参与“巡回审判”感受到的便捷。“少走路、少花钱”,质朴的表达中蕴含着村民们从下乡到村的便民司法里感受到的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同时,通过“巡回审判”的形式,法官们也正努力地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中,让村民们体感受到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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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吹拂着幼苗,同样赶往乡间开庭的还有梨树县郭家店法庭的法官李翔,他准备开庭的案件也是同村亲戚之间关于土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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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法官、书记员、调解员以及双方亲属一起来到了两家产生纠纷的土地了解实际情况,在田间,原被告双方甚至不愿意站在一起交流。

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人民法庭法官 李翔:他们2014年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中,虽然约定每年的承包费用是3000元,但是同时还有另一个约定说该承包费随着市场的价值波动,多退少补,所以说原告坚持按照(协议)3000元每年要求承包费,被告是不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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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认为既然双方存在和解协议,理应按照协议价格支付承包费。而被告则认为实际上每年的天气情况和种植情况都在变化,土地承包的价格应该是按照每年的波动来商量,如果因为天气原因土地收成不好,应当扣除当年的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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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进行了实地了解和庭前调查之后,李翔法官将原被告召集到村口的大树下,在树下的阴凉里搭起了巡回法庭,并在开庭前就双方争执的定价标准进行了调解,但即便双方坐在了法庭上,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主张,不善言辞的被告更是将身子转到了一边随时准备离席。眼见原被告双方无法在庭前达成一致意见,主审法官李翔换上法袍正式开启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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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认为,玉米价格偏低的年份里,播种种地保持土地肥力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土地产出的收益,村里其他土地承包户普遍也不需要支付当年的承包费。并且原告在玉米价低的几年里并未索要过费用,说明其默认了“不需要支付承包费”的事实。

在近半小时的庭审后,双方一时无法对承包价格达成一致意见,究竟哪方主张的价格更合理呢?为了判定出最公平的承包价数额,李翔决定休庭,并再次对几年来的粮价和村里相邻土地的历年承包价格进行走访调查。

平衡双方利益 两家人对判定金额均认可

根据实地调查以及对当地村民和相关粮食部门的走访,并综合考虑了案涉土地状况和当地土地承包价格等情况,主审法官李翔将调查的过程和结果都告知了双方当事人,并再次劝导双方解开心结,接受折中定价,尽快解决纠纷投入劳作和生活当中。最终,法庭对案件作出了判决,法院依法酌定被告给付拖欠8年的土地承包费16000元,也就是每年2000元。拿到判决书后,原被告都没有提出上诉,原本都表示绝不让步的两家人也都对判定金额表示了认可。

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人民法庭法官 李翔 :案件争议的来源都是在于亲情,乡村社会的这种亲情关系,你得将纠纷去化解。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通过联合多元的化解方式,解决了纠纷的本身之外,同时也是修复了一个乡村社会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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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设在村口的庭审现场,一些村民也全程旁听了庭审过程,其中有吃完饭出来围观的大娘,有出门遛娃的大婶,也有住在隔壁专门来旁听的老哥俩。讨论的热烈程度毫不亚于原被告双方的辩论。

2023年,梨树县玉米年亩产量超过了1107公斤。李翔说,他特别想守好这片黑土地。作为一名党员,他传承的这些审判和调解的办案方式,也正是人民审判历程中不断变革发展的“深入群众、就地办案”的司法为民理念。村民们也切实感受到了审判有力度、司法有温度。

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人民法庭法官 李翔 :这是一种红色基因的传承。作为一名党员,也作为一名法官,在新时代的发展过程中,应该体现出人民法官的司法担当,在实际过程中注重就地解决纠纷,也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来源:法治在线

记者:袁雨 王思思 李旭晨 李想

编辑:时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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