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丽 聊城报道 通讯员 常文欣

2024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和经济发展大局,聊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在进行特种设备登记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普及范围,切实提高群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叉车作为工厂里十分常见的一种工业机动工具,因涉及使用单位及操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具有载运货物脱落、整体倾翻、撞击伤害周边人员等潜在危险性,叉车被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监管范围,要上“牌照”(办理使用登记证、领取叉车车牌)才能使用。

2024年6月21日,山东齐鲁合力叉车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企业法人占女士从开发区行政审批部工作人员手里拿到了49叉车牌照,占女士表示“在申请办证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快速受理并审批,办事便捷度让人赞叹不已,今天顺利拿到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叉车车牌,我们企业倍感舒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叉车作为一种低速移动的物体搬运堆垛设备,属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叉车使用单位和出租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禁止使用、出租检验不合格或者超期未检的叉车,加强日常检查工作,保证叉车运行安全。

据统计,今年以来,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累计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600余件,其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18件。为给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开发区多措并举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坚持定期组织窗口办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材料审查。办理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省、市局有关政策规定,对使用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登记材料齐全、准确、真实。三是优化服务模式。窗口采用“一窗通办、综合服务”方式,规范登记程序,加快办理进度,同时通过线下线上同步指导、延时服务、免费邮寄等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件的满意度,为每台合规使用的特种设备装上具有唯一性的“身份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