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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政频出,不少城市甚至开始从农村宅基地入手。

6月20日,据微信公众号“中国凤阳”消息,凤阳县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给予退出宅基地奖励。

根据《通知》,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纳入2024年土地增减挂范围内和县房屋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纳入征收范围内的项目,涉及需要安置宅基地的本县农村居民,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在原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并拆除建(构)筑物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与货币、房票安置、购房补贴不同时享受)。

简而言之,鼓励农村居民将宅基地置换,用宅基地抵新房,可换到5万元的购房补助。

无独有偶,江苏南通也宣布类似政策。6月21日,据微信公众号“南通发布”,南通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即日起实施10条措施,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明确,要加大购房奖补力度。比如,在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主城区(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下同)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总额1.5%的奖补。自愿退出(放弃)农村宅基地进城购房的,给予一定额度的奖补,具体标准由全市各地自行制定。

湖北鄂州此前也出台过相关政策。4月22日,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鄂州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就地城镇化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其中,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鄂州市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合法宅基地且拆除宅基地及相关建(构)筑物后,在“双集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购房补贴,退出的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

对于鼓励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政策,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本身也是属于新型城市化政策,采取各地资源的原则去推进就可,不必过多去强调“退出”。

实际上,早在2019年9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次年9月,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22年11月,农业农村部研究起草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2023年8月,农业农村部就有的全国人大代表有关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下宅基地退出中农民土地权益的建议进行答复。

“几乎一年一个相关措施出台,显示国家层面对宅基地改革的积极推进,也反映出对宅基地改革的审慎。毕竟这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稳定。”第一财经评论认为,综观这些措施,宅基地改革起码包括三项原则:自愿、公平有偿、有效利用。

评论认为,之所以强调自愿,是因为过去有过“强迫”农民上楼的现象,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不可低估。其解决途径就是充分尊重农民对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确保宅基地所有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需要强调的是,现在和今后都不能将“鼓励”变为变相的“强迫”。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的比较少,反而农民由于家乡有宅基地,选择从城里回乡定居的比较多。有的地方出台政策鼓励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之后,公众最担心的就是会不会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强迫农民进城上楼。

评论指出,农村宅基地改革是大方向,要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遵循自愿、公平有偿、有效利用的原则,而不是以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去库存为出发点,损害宅基地所有者权益,要避免让“鼓励”放弃宅基地成为变相“强迫”农民上楼。

(来源:界面、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