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15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六大队民警在G75兰海高速南宁南收费站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桂A号牌的白色小车因涉嫌逾期未年检的违法行为,触发预警被民警拦下。
在现场,民警依法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并要求驾驶人将车开至检查点进行检查。但该驾驶人并未听从民警的指挥,而是不顾周围车辆及自身的安危,直接加速冲卡驶离现场,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经多方查证,民警最终锁定了违法车辆并联系驾驶人韦某前往到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核查,韦某的驾驶证为注销状态,所驾驶的车辆已超过安全技术检验期限。
据韦某陈述,其之前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过,驾驶证也因此被注销,此次遇上交警查车,担心自己无证驾驶车辆被发现,就抱着侥幸心理冲卡逃跑。
最终,民警依法对韦某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85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法规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十八条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分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3分;驾驶上述车辆以外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规定: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交警提醒
遇到警察依法设卡检查时
请大家配合调查
若是心存侥幸或一时冲动
采取过激的行为
很可能将付出沉重代价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梁冰心
内容来源: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