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缺钱,仗义出手

没承想

钱,借出容易要回难

一起来看

东方红法院如何让

被告从借钱10余年不还

到主动上门还款

近日,被告李某主动到东方红人民法院迎春人民法庭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某借出去10余年的钱终于讨回。

案情回顾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是朋友关系,2011年李某因种地需要资金向王某借款1万元,王某遂将自己的存折交给李某,让其上银行取款。2014年,王某又将5000元现金出借给李某,两次借款均未出具借条,也未约定还款期限。2015,王某开始向李某催要欠款,但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现王某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多次向李某催要欠款无果后,无奈将李某诉至法院。

了解案情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拨通了被告李某的电话。李某称其现在靠打零工为生,暂时无还款能力。对于一口回绝还款的李某,法官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多次与其沟通,向其释法说理。

“当年,你需要钱,王某二话不说把钱借给你,借据都没打,不就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吗?这钱一借就是10多年,如今,人家媳妇病了需要钱,你还一再推脱说没钱。咱们做人可要知恩图报、将心比心啊!”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从友情谈到信誉、从道德说到法律,一步步做李某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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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法官一次次真诚的引导,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不该不讲诚信,欠钱不还,并承诺一定想办法筹钱,尽快还给王某。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李某和王某达成和解协议,并于当日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为促使当事人按时履行法律义务,法官始终持续跟进后续的履行工作,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前,多次提示被告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才有了开头李某主动到东方红法院迎春法庭履行还款义务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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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到原告王某已经带妻子出门看病,被告李某又急于出去打工,法官立即将被告给付的现金汇到原告的银行卡上,使王某借出10余年之久的钱一朝讨回,既解决了王某的燃眉之急,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东方红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切实体会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供稿:迎春人民法庭

一审:管云龙

二审:赵 辉

三审:孙 丹

编辑:管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