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香烟竟然也有限购数量,一次性买太多条香烟都会触犯法律,不仅会被没收,还要缴纳罚金。

这事可不是吓唬你,一位河南老乡自己去临县购买了117条香烟,结果就因为这事被人举报,最后还罚了6000多块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18年11月8日下午3点,新乡卫辉市人苏某到封丘县一家烟酒超市,买了78条新版利群,34条南京煊赫门,5条利群夜西湖。

苏某会一次性购买117条香烟,可不是为了自己抽烟,而是马上要到年底,难免要走亲戚串朋友,多准备一些香烟到时候好送礼送人。

这些香烟的总钱数为15246.28元,苏某非常爽快,当场就把钱交给了老板。

买完香烟以后,苏某和妻子张某一起开车回家,结果还没走多远,车子刚开到封丘县的世纪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苏某的黑色丰田美凯瑞轿车就在前方路口被一群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拦截下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苏某本以为是交警,或许是在查酒驾。

结果等对方出示证件以后才反应过来,这些身穿制服的人根本不是交警,而是烟草局的工作人员。

一直到这个时候,苏某都没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因为在他看来,他只不过是去烟酒超市多买了一些烟,而且货款当时就已经缴清。也没有欠老板的钱,烟草局完全没理由拦他的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苏某本以为这是一场误会,于是笑脸相迎,想着解释清楚就好了。

让苏某没想到的是,这些工作人员告诉苏某,他购买117条香烟的行为已经违法,烟草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他的车辆进行拦截,同时要将他所购买的所有香烟进行没收。

按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会根据涉案烟草专卖品的总价值,处罚41%的罚款,要求苏某依法缴纳6250.98元的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苏某听到烟草局工作人员这样的说法,整个人都懵了。

花自己的血汗钱,到正规的经营场所买烟,怎么就成了违法行为?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凭什么要没收他的香烟,还要罚他6000多块钱?

当时情况比较紧张,苏某并没有说太多,按照烟草局的工作人员的要求缴纳了罚款。

不过苏某觉得这件事特别委屈,就想问那三个字,凭什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于是苏某一纸诉状将当封丘县烟草局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退还自己被没收的117条香烟和6000多元的罚金。

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到法院通知以后,也感觉非常冤枉,因为他们所有的处罚手段都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33条,跨县(区)以上运输烟草专卖品,应当办理运输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但是苏某却认为,虽然自己并不是封丘县本地人士,但他当时被抓获的时候,无论是人、车还是香烟,都还在封丘,不符合上述条文中所说的跨县运输。

最重要的是,孙某认为自己购买香烟并不是为了二次售卖,只是为了去送礼。这种行为并没有造成香烟在市场上进行流通,所以不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不能被判定为违法行为。

经过一番辩证,最终苏某还是败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因为苏某本人是卫辉人士,虽然当时被抓获的时候,人和香烟都在封丘。不过在孙某的表述之中已经明确表达出来,他从卫辉来到封丘,就是想要跨县购买香烟。

包括他当时被烟草局工作人员抓获时,车辆的行驶目的地也是返回卫辉。

所以在封丘县内将他抓获,不能作为他没有跨线运输的直接证据,只能说明他的犯罪行为未遂。

同时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法》第23条规定,异地携带香烟的情况下,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万支,相当于50条香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换句话说,你可以跨县购买香烟,也可以购买香烟之后返回自己的原住地,还可以多次购买。

但是每个人每次不得超过50条,否则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大部分的普通烟民,一次性购买的香烟总数也不会超过50条。

所以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规避风险,避免有些人想要钻法律的漏洞,来实现倒卖香烟牟利的目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换句话说,如果当时苏某在购买这117条香烟的时候,并不是以个人的名义全部购买,而是喊来家里的其他成员,平均到每个人的身上,每人次都不超过50条,这样做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而苏某觉得冤枉,重要的两点在于他本人并不清楚这些相关法律,烟草部门也从未进行过相关普法工作。

既然如此,对于第1次犯这种错误,烟草部门应该进行批评教育,对他进行普法工作,而不是上来就直接没收香烟并处罚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而是苏某感觉冤枉的另外一点,他作为一个普通烟民,不知道国家有50条香烟的限额标准,这一点情有可原。

但作为香烟的出售方,也就是苏某购买香烟的烟酒超市老板,作为经营者肯定要懂得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当时老板却没有劝阻苏某,并没有告知苏某相关的规定,而是直接把香烟卖给了苏某。

苏某在购买香烟以后直接开车出发,准备返回卫辉,接下来就是在封丘县内被烟草部门的工作人员所拦截。

从苏某购买香烟到被烟草局拦截,中间的时间并不长。而烟草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是接到了举报,所以苏某怀疑真正的举报者可能是烟酒超市的老板,这也进一步证实烟酒超市老板对相关规定非常了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苏某认为,如果一开始老板就告诉他,每人次跨县购买香烟不得超过50条,那么他肯定不会故意违反规定。

老板没有进行及时的劝阻,也没有对他进行及时的普法,反手就是一个举报,这让苏某对这位老板的人品感觉非常失望。

再说了,买117条香烟的人涉嫌违法,难道卖烟的人就不涉嫌违法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最后苏某仍然不服判决,先后输送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不过最终的判决都是维持原判。

参考资料:
[1] 中国裁判文书网《苏海宾、封丘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烟草专卖)二审行政判决书》2020-08-03
[2] 中国裁判文书网《苏海宾、封丘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烟草专卖)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