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贵州黔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在施工场地上设置1处砂土料堆放点,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被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3.5312万元的处罚。

据公告内容,贵州黔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场地上设置1处砂土料堆放点,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占地面积约有180m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以及《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表》的规定,贵州黔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

贵州黔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构成了违法存放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防治措施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对贵州黔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3.5312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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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