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涉两项环境违法行为,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被罚4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淮南环(潘)罚〔2024〕15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具体信息显示,该公司自动在线监测站房内存放标准气体氮气过期并于3月26日使用过期标气对监控设备进行标定;同时该公司临时堆场内贮存矸石覆盖不完全,企业内部金属切割、焊接场地未设置烟气收集处置设施,破碎车间密闭不完全。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规定,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40000元。

来源:淮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