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由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二部主办的《刑辩半月谈》第7期“诈骗罪疑难案例研讨”活动在京都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京都所高级合伙人夏俊律师主持本次案例研讨活动,黄凯律师作为分享人对案情进行详细介绍,本次研讨活动的与谈嘉宾分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门金玲律师,京都所高级合伙人赵岐龙律师、王馨仝律师,同时,京都所高级合伙人肖树伟律师、杨航胜律师,京都所业务总监张蓬蓬等近三十名京都律师踊跃参与本次活动,大家共聚一堂,集思广益,积极进行了多角度的策略探讨和观点分享。

本次研讨案例当事人是一位为房地产项目融资的民营企业家,在融资过程中遭受合作方以欺骗、恐吓、签订阴阳合同等手段导致债权扩大、公司股权被转让、融资资金被转移等后果,致使当事人背上巨额债务,成为“老赖”。黄凯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案例相关细节,着重指明了对方通过诉讼程序巩固“虚假”债务及股权丢失的事实,并将活动引入研讨环节,共同探讨在刑民交叉背景下对合作方进行刑事控告的可行性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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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金玲律师认为,从刑事控告角度开展工作需同时注意几点,第一,共犯风险。本案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共同持股及印章共管的事实,进行刑事控告需谨慎对待我方当事人可能涉嫌共犯的相关罪名。第二,经济利益的诉求。在防共犯风险的基础上,围绕当事人要求追回款项的诉求确定控告的方式、方法、节奏和进程。门金玲律师还指出,需用辩方思路指引刑事控告工作,严格依据罪刑法定写实控告材料,比如以涉嫌诈骗罪进行控告,则控告材料必须明确虚构了何事实、隐瞒了什么真相,以及必须是由此引发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进而产生财产损失,这一连串的因果必须梳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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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岐龙律师从民事思维角度出发,为大家介绍了案中涉及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股权让与担保等民商事概念,并以民事案件中的相似情景为例,提出从欺诈行为和因果关系要求相对宽松的民事欺诈入手的思路。赵岐龙律师还认为案中名股实债等情况属于常见的民商事法律行为,若从追回款项、减少债务的目的出发,直接通过协议中是否明确规定资金流向及借款用途等问题,可以认定原股权转让协议因欠缺真意而无效,收回股权更契合当事人目前的紧迫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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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馨仝律师认为,律师进行刑事控告工作,就意味着在不具备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的情况下,还要承担初步的证明责任。我们需要组织证据证明七要素,即何人、何事、何时、何地、何方、何因、何果。律师需要在最大限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刑事报案不是目的,只是挽回损失的一种方式。我们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当事人的诉求为出发点,利用刑民交叉的相关知识和经验来提出全面的应对方案。如果有新证据表明已生效民事判决的事实认定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从根本上上解决问题。刑事报案的时候也需要考虑报案的罪名和角度,比如高利转贷罪虽然逻辑较为简单但无法为当事人追回损失,套路贷之诈骗罪罪名可能更有利于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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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律师在主持过程中,梳理、总结了各位参会律师提出的控告思路和办案策略。本期刑辩半月谈研讨的是一个典型的刑民交叉疑难案例,涉及多起事实,案情复杂,通过对这个案例的研讨也引发律师对刑民交叉问题、刑事控告办案策略的深度思考,大家集思广益,在拓宽办案思路的同时,也提升了办案技巧。在本次研讨案例中,民营企业家的权益被严重侵害,作为刑事控告方的代理律师,打开思路、拓宽思维,竭尽全力维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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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半月谈》是京都刑事二部为加强行业交流,提升律师刑辩实操能力,增强律所刑辩品牌影响力而专门设立的栏目,旨在促进京都所内部门间,总所与分所间,所内与所外同行间、专家学者间的交流合作。该栏目的内容主要以研讨交流会的形式展开,针对当前热点法律问题、在办疑难案件、专业技术问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刑事辩护相关话题展开交流与讨论。栏目计划每半个月开展一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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