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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徐禛子 陈悦

四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承办法官发现辖区一些年代建设久远的小型农村水利设施可能存在隐患。为加强该区“小农水”管护,近日,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发出了第一份加强该区“小农水”管护的司法建议书,从明确责任主体、履行管护职责、开展建后评估等方面就加强“小农水”设施的建后管护提出意见。

2023年6月底,武汉市江夏区发布暴雨橙色及红色预警,各街道降雨量普遍上升。暴雨过后,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收到了四起特殊的行政案件,渔民陈某、李某、周某、王某认为行政机关对某小型农村水利设施疏于管理、其在暴雨天气下阻碍了水流通过,最终导致自己的养殖鱼塘被淹、损失严重,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前往现场对案涉水利设施进行了勘验,发现其因年代久远而多次引发争议纠纷。由于四位渔民的养殖鱼塘均在案涉水利设施的上游,两者之间存在一定距离,其行政赔偿请求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为了进一步缓解各方矛盾,承办法官主动对渔民开展了判后答疑。

案结了,事还没了,这个水闸仍然存在风险,其他地方是否还存在类似的水利设施?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推动水利设施纠纷的诉源治理,尽可能避免此类矛盾的再发生。

查阅资料、多方询问、实地调研……承办法官发现,江夏区已经就此类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建后管护进行了明确规定,但由于一些水利设施建设年代已久,且各村自发建设的情况较为普遍,责任主体不清、建后管护缺失的问题仍然存在。鉴于此,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发出了第一份加强该区“小农水”管护的司法建议书。围绕“由谁管护”“如何管护”,该司法建议书从明确责任主体、履行管护职责、开展建后评估等方面就加强“小农水”设施的建后管护提出意见。

收到该司法建议书后,相关部门立即下发紧急通知,对辖区内的“小农水”设施开展排查,并组织各责任部门上报管护需求、落实管护工作。

“社会治理无小事,小水闸背后蕴含着大文章。我们会继续坚持能动司法,让每一份司法建议切实回应群众期盼。”承办法官表示。

(文中当事人为化姓)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