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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23日,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了一项建议实施的实物分派及可能的主要交易和关联交易。

公告指出,董事会谨此宣布,美的置业建议向于记录日期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实施建议分派,据此将房开业务进行内部重组,由私人公司持有该业务,同时组建私人公司集团,接着通过实物分派私人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私人公司集团从集团剥离。

由于实物分派在上市规则第14.94(1)条范围内,根据上市规则第14.94(2)条的规定,美的置业将向选择不接受私人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现金替代。

建议分派完成后,私人公司集团将不再成为美的置业的附属公司,并将由控股股东和选择实物分派的股东通过持有私人公司股份而持有,美的置业将继续经营保留业务,股份将继续于联交所上市。建议分派完成后,私人公司股份将不会在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或交易。

对于分派的理由,美的置业表示,尽管集团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维持健康的财务比率,并设法满足“三道红线”的要求,但仍须承担沉重负担及债务以支持房开业务。把房开业务从集团剥离将可减少负债和与房地产开发业务的重资产属性相关的信用风险,并为股东提供变现其在公司部分投资的选择权,减少其与公司股份相关的房开业务投资风险;建议分派将使公司能够精简其运营并专注于主要为轻资产的保留业务。

美的置业指出,将重资产的房开业务剥离将不可避免地缩减整体业务的规模,但将重心转移到轻资产模式使保留集团能够利用其在房地产行业的专业知识,实现更高的利润率(与房开业务相比),并减少其在房地产市场的周期性风险敞口;当前,轻资产保留业务相对较高的利润率被房开业务相对较低的利润率冲减,因此投资者难以单独对轻资产保留业务进行估值。

为促成建议分派,美的置业将实施集团重组,以便自集团剥离房开业务。重组将涉及(其中包括)将公司房开业务的权益重组至私人公司持有,由此组建私人公司集团,以便公司透过私人公司持有房开业务的全部权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美的置业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业务(不包括集团持有及运营的商业物业和产业园)涉及319个物业开发项目,土地储备的总建筑面积约2650万平方米。该等物业开发项目大多为住宅物业,分布于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区、长江中游经济区、京津冀经济区和西南经济区等中国五大区域。集团重组后,私人公司集团将继续主要从事房开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活动。

公告称,保留集团将在集团重组后经营以下保留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业务、商业物业和产业园业务、房地产科技业务、建设项目管理业务。

重组完成后,保留集团拟在上述业务之外,将服务范围拓展至住宅物业的建设项目管理(包括在建议分派后由房开业务所持有的物业,考虑到集团绝大多数自有物业将以实物分派的方式从集团剥离),并积极多元化其客户群体以涵盖独立第三方客户。

该等住宅物业的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主要包括物业开发、设计、规划及建造(例如监督和控制项目建设阶段的任务和活动,包括在建楼栋的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管理)、销售及市场推广。保留集团将能够利用其在房开业务中积累的现有专业知识和技能,扩大其服务范围,拓展建设项目管理业务,最终能够提供涵盖房地产开发过程各个阶段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