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

开封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集中整治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示警的震慑作用,监督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现将我市查处的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开封市第七中学党总支副书记、校长张刚

违规收取“择校费”账外支出问题。2021年7月,张刚违反规定收取“择校费”共计96万元,由其个人保管,以现金方式用于学校基建及日常开销等各类支出。2024年3月,

张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顺河回族区委统战部原二级主任科员周世强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问题。2016年至2017年,周世强任东郊乡副科级干部期间,利用其分管东郊乡土地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帮助朱某生协调违建房屋办理正规手续事宜,收受朱某生共计3万元现金。周世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

周世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杞县社会保险中心一级科员马绍玲

违规为其母亲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问题。2005年5月至2006年6月,马绍玲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工作信息,违规为其母亲张某某办理参保和退休手续。经核算,2006年7月至2022年9月,张某某多领取养老金共计9万元。2023年6月,

马绍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尉氏县新尉街道办事处东凡村支部委员凡麦庄

弄虚作假在教学楼顶安装光伏电站设施谋利问题。2019年8月,凡麦庄未经东凡村村委研究,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拿出村委会公章以其妻子陆某某名义与东凡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在东凡村小学教学楼顶安装光伏电站设施谋利,收益共计7169元。2024年5月,

凡麦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四起案例是典型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案人员均已受到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为镜鉴、反躬自省。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采取务实举措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抓、带头做、当表率,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小切口”整治,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

商丘

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惩治“蝇贪蚁腐”,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切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宁陵县阳驿乡郑楼村党支部原书记郑文化

违规骗取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时任宁陵县阳驿乡郑楼村党支部书记郑文化,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耕地面积违规骗取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占为己有。2024年5月,

郑文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永城市演集街道牡丹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时丕玲

违规侵占群众征地补偿款问题。2015年,时任永城市演集街道牡丹社区党支部书记时丕玲,违规使用群众征地补偿款用于经营生意并从中获利。时丕玲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

时丕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虞城县站集镇李楼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士文

违规侵占群众养老保险金问题。2020年至2022年,时任虞城县站集镇李楼村党支部书记李士文,违规将该村部分群众养老保险金用于个人支出。2024年5月,

李士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教训,把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广泛收集、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全市各级行业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和监管职责,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把问题排查、整改整治等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雷厉风行、紧抓实干,以工作高质高效推动集中整治提质提速、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新乡

据辉县市纪委监委消息:

辉县市教育体育局七级职员赵振宁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辉县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辉县市纪委监委消息:

辉县市北云门镇柳林村党支部书记张军武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辉县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老贾播报、清风开封、清风商丘、清风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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