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红星新闻从四川甘孜九龙县公安局获悉,涉案资金达千万假酒案日前经九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八万元至七十万元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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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假冒白酒 图据九龙公安

宣判后,九龙公安联合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县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假酒集中销毁行动。在现场,上千瓶假酒整齐排列,涵盖多个知名品牌,其造假手段之多样、仿冒程度之逼真,令人触目惊心……多部门对其进行清点、核对、登记,随后运往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进行销毁。

民警介绍,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为牟取非法巨额利益,在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租用四川省某地偏僻民房作为制假窝点及中转仓库,大量回收名酒包材,购买散装或低端白酒作为基酒,雇佣工人灌装成“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五粮春”等知名品牌白酒,并以低价销售给高某、余某某夫妇等一级经销商,高某夫妇明知所售白酒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通过物流等方式将假冒白酒分销至九龙县王姆某某、孙某某等二级经销商及终端消费者,以获取巨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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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的部分假冒白酒 图据九龙公安

最终,在成都警方协助下,九龙警方成功捣毁生产窝点、仓储窝点、销售门店10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扣押假冒茅台、国窖1573、五粮液、剑南春等品牌白酒共计1753瓶,各类制假工具及包材若干,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郎杰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郭宇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