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赵丽静

今年72岁的吴婆婆去年乘坐客车时,因车辆在行驶途中急转弯,导致她摔倒受伤。客运公司仅支付了吴婆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无奈之下,吴婆婆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将客运公司、司机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经核算,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向吴婆婆支付赔偿款共计1.5万余元。保险公司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婆婆乘坐大客车受伤,状告客运公司索赔

去年6月,吴婆婆乘坐大客车外出,行车途中,由于车辆行驶途中急转弯,导致吴婆婆摔倒。后吴婆婆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6万余元。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此次事故的发生责任全部在司机王先生(化姓),吴婆婆无责任。吴婆婆出院后,申请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认为吴婆婆因交通事故损伤,不构成伤残,伤后误工期60日,护理期15日,营养期30日,后续治疗费需3000元。

王先生驾驶的大客车为某客运公司所有,该公司此前对车辆投保了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吴婆婆出院后,与该客运公司商量赔偿事宜。该公司仅支付了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其他赔偿事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吴婆婆已年满60周岁,家庭经济困难,无奈之下,去年11月,她来到了武汉市黄陂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天受理了吴某某的申请,并于当天将案件指派给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梅新华律师承办。

农村年满60岁老人是否享有误工费成争议焦点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找到了吴婆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承办律师了解到,吴婆婆当时已经71岁了,但在受伤前可以在老家务农和从事家庭劳动,交通事故受伤后便没有再做事。承办律师建议吴婆婆将司机王先生、客运公司及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并向吴婆婆详细说明了诉讼案件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

今年1月,此案在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为误工费等费用。保险公司认为吴婆婆已经年满60岁,是否存在劳动能力有待商榷,不应该向其支付误工费。

承办律师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但该规定不适用于农民。吴婆婆一直以来靠务农为生,赚取生活费,并提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及村委会证明,证明自己在交通事故发生前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向吴婆婆支付误工费。

最终经审理,法院认可了律师意见,认为司机王先生是客运公司员工,其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吴婆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吴婆婆各项损失共计3.2万余元。客运公司为吴婆婆垫付的医疗费用,吴婆婆应予以返还。因此,由保险公司向吴婆婆赔付1.5万余元,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客运公司1.6万余元。

今年3月28日,保险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今年5月8日,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现在,吴婆婆已经顺利拿到了赔偿金。6月7日下午,吴婆婆的家人特意来到武汉市黄陂区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了一面锦旗表达自己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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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律师提醒,对于已过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在被侵权时,如有证据证明自己具有劳动能力,且因为侵权事件导致自己的实际收入减少,在诉讼过程中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

(通讯员提供图片)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