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

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

以前听过一个笑话,叫“吃饺子没蘸酱油进监狱”。事情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某地,说的是一个外地人来此地谈生意,在吃饭时没蘸酱油。恰巧邻桌的几个人是当地狱警,正在给升职的领导庆祝。

期间领导和这个外地人发生了冲突,领导就以对方吃饺子不蘸酱油为理由,将他给抓了起来。

这是一个冷笑话,由于年代久远我们也无从查证其真实性。

本来是笑话,笑笑就过去了,可没想到这种荒唐的事如今还真的发生了。

骑电动车没戴头盔要罚款,骑电动车没上牌要罚款,如果有一天你骑着“正规”的共享电动车又戴着头盔,还是被罚款了,你会怎么想?

最初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我是不相信的,以为是摆拍,毕竟这事太过于离谱了。但一想应该没人敢拿这种事摆拍,毕竟冒充公职人员不是小罪。由于视频出处不明,所以我就暂时没写,没成想在广东民生电视台DV现场的报道中,再次看到了这个新闻。

事情发生在广州,两名骑共享电动车的男子被执法人员拦住,并准备罚款。这时正好一名律师路过,就询问为什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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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执法人员是不准备搭理律师的,可没成想这次碰到硬茬了,律师说自己是合法公民,有合法监督的权利。于是执法人员指着共享电动车说:“你看这车,没有牌照,不能上路。”

本以为律师会知道好歹,毕竟人家愿意向你解释已经是给了你天大的面子,你别不知好歹。可谁知律师继续反问:“没牌照他为什么可以经营?”

这一问,把执法人员问懵了,或许在他们工作中压根没遇到过这种刺头,所以也没想到过这种问题。过了许久,执法人员才毫无底气地说:“这个,你可以找交通局问一下。”

眼看着执法人员不讲法,甚至踢皮球,律师也是来了脾气:“你们专搞老百姓”,并向被罚款的人说:“你们可以起诉他。”

执法人员一听立马怒了,上起来就要盘查律师的身份证。在双方的争执中,视频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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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真是很搞笑,共享电动车投放是合法的,没有牌照也能投放,但骑的人就是违法的,就要被罚款。

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我们都不敢往下想,因为太恐怖了。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住了哪个酒店,酒店没牌照,被罚款的却是住客;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我们哪天上了某辆出租车或公交车,结果发现他们没牌照,最后被罚款的却是乘客?

没牌照明明可以扣车,那是电动车公司的问题,凭什么要消费者买单?然而现实却是,我骑自己的电动车只没收不罚款,我骑共享电动车只罚款不没收。到这里,道理似乎已经无路可走。

可以大张旗鼓地投放、运营,但是不能骑,骑了就要罚款,这是什么道理?难不成我去骑个共享电动车,还要先去找个地方上牌?

最恐怖的是,公众提出合理质疑,结果对方却恼羞成怒,带着威胁的语气要查身份证。难道我们连提出质疑都不行吗?这又是什么道理!

日前,当地回应了这件事,大概意思是允许投放和使用的,但上路行驶归交管这边管,如果有骑无牌共享电动车,刚好又在执法,肯定是要罚款的,最高罚款也就四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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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最后的这句:“最高罚款也就四五十”,我知道广州经济发达,但没想到发达到这种地步,也就四五十,多么轻飘飘地一句话,好像四五十在他们眼里就不是钱一样。

讽刺的是,就在我写这篇文章,四川南充的一辆城管执法车被曝违规停在马路中间,没错,就是停在闹市区的马路中间。结果导致过往车辆无法通行,交通直接瘫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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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上面的这个处罚力度,那这辆城管车又该怎么处理?当地是这样回应的:“知道这个事,还在等中队回复。”

普通人骑无牌共享单车,一切责任全在你自己,必须罚款;城管执法车堵在路中间,性质后果极其恶劣,却要等回复。

让人不得不感叹一句,难道这又是一辆有外交豁免权的车?

看到这个新闻,有网友感叹说,那不骑共享单车,走路总可以了吧?不好意思,走路也劝你小心点。

据“经视直播”,6月20日,广西梧州,有网友发布了一张罚款单,只见上面写着,行人不靠路边行走被罚款10元。缴款状态是已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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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质疑,当地也同样回应称“有这规定”。

总之,一切都是按规矩办事,你质疑就是你的不对了。

可是,如果说真的是按规矩办事,这很难让人信服。

对底层群众,动不动就罚款、按规矩办事,而对当初那些核酸造假的,到现在连屁都没放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