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一起非法锚鱼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一位企业老板为了满足员工食堂的“一口鲜”,竟然带领两名员工凌晨时分前往长江流域武汉段天兴洲洲头水域进行非法锚鱼活动,最终被渔政执法部门查获,并处以2.85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3月8日凌晨6时许。当时,武汉居民李某,身为一家企业的老板,为了能让员工在食堂品尝到新鲜的江鱼,他决定亲自带领员工金某和孟某前往长江进行锚鱼。他们驾驶着一辆越野车,携带禁用渔具钩刺耙刺(俗称三本钩),来到了天兴洲洲头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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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们的行为并没有逃脱渔政执法部门的法眼。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下辖的渔政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迅速锁定了李某等人的锚鱼行为。随后,联合公安机关迅速赶往现场,将李某等人抓获,并查获了禁用渔具钩刺耙刺37枚。

在现场,执法人员还查获了白鲢、花鲢、鲤鱼等渔获物共计13尾,重达47.6公斤。这些鱼类身上留下了深深的伤口,显然是被三本钩硬拉上来的,场景令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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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李某加入了一个路亚野钓群,并购买了价值1万多元的中高端渔具。他的钓获物主要用于员工食堂,以满足大家对江鱼“一口鲜”的渴望。然而,这种非法捕捞行为却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在拍照、称重并明确鱼种之后,执法人员决定将上述涉案渔获物捐往硚口区社会福利院,既避免了浪费,也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一份贡献。

2023年6月,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李某等三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合计罚款2.85万元,并没收了涉案的禁用渔具和渔获物。这一处罚决定彰显了执法部门对非法捕捞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在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已经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面对法律的制裁,李某等三人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生态环境的伤害。为了弥补过失,他们自愿缴纳了1万元的增殖放流款,用于生态修复项目。检察机关在综合考虑李某等人自愿接受行政处罚、积极开展生态修复等情节后,决定对其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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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查处的这起“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典型案例。该案充分展示了“技防+人防”以及部门协作联动的威力。在实施行政处罚后,当事人积极修复生态环境,检察机关也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体现了宽严有度、过罚相当的办案原则。同时,渔业渔政主管部门依法将涉案渔获物捐赠给福利机构,既符合涉案财物处置规定,又防止了浪费,还对社会公益事业有所助益。

锚鱼行为之所以受到严厉打击,是因为它是一种非常残忍的渔获方式。锚钩的锋利钩刺会挂到鱼身上,即使鱼中途脱钩,也会因伤势严重而死亡。此外,锚鱼行为对珍稀水生生物如江豚、中华鲟等也构成了极大威胁。因此,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都明令禁止这种捕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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