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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官司就能解纠纷,还把我们的心结解开了!”近日,抚顺县人民法院上马法庭联合抚顺县马圈子司法所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予以化解,打开心结的魏某与崔某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并现场支付了赔偿款。

签订协议后,魏某的爱人闻讯赶来向崔某表达歉意,她拉起崔某的手,不断的说着“对不起”的同时还往崔某的手里塞了200元钱,崔某忙推辞表示这钱不能多要……

上马法庭庭长蔡爽看到这暖心的一幕,不禁感慨“在法庭工作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看见在调解协议确认的基础上,还多给钱的,看见双方这么亲切友好的态度,挂在彼此脸上的笑容和他们紧握的双手,这一刻我才深刻领悟到了诉前调解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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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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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原来,2024年4月,魏某驾驶手扶机动车在红石村沟口不慎将正在向金斗村方向骑行的金斗村村民崔某刮碰,致使崔某摔倒,产生纠纷,寻求司法调解。

接到诉讼材料后,上马法庭经翻阅案件材料认为,该起案件案情简单,符合诉前调解的条件,于是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联合马圈子司法所进行了诉前调解,蔡爽和马圈子司法所所长孟宪锐通过深入了解案件情况,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诉求,并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释法说理,从情理法的角度与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疏解心结,并分析利弊,让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体谅彼此当前的难处。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魏某当场向崔某给付了现金1000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受到双方连连称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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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抚顺县法院将继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凝聚诉源治理合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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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