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并宣判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涉及蔡先生(72岁)及其妻子王女士和外甥女小刘之间的家庭纷争。

基本案情

蔡先生和王女士是一对夫妻,小刘是他们的外甥女。大约在2020年,蔡先生开始出现智力、记忆力减退的症状,经常在家中翻箱倒柜,外出乱走,无法独立生活,需要他人的照顾。

2019年12月底,王女士前往海南过年,将蔡先生托付给小刘照顾。不久后,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王女士无法返回,迫使小刘继续照顾蔡先生。为支付保姆工资、医疗费和生活费,蔡先生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了小刘。

从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小刘共计照顾蔡先生两年多,主要负责保姆工资结算、家庭物品采购和医院事务处理,日常起居由保姆负责。即便王女士后来顺利回来,她也一直独自居住,没有将蔡先生接回。2022年5月26日,蔡先生被正式确诊为阿尔茨海默病。同日,王女士将蔡先生接回家。

得知蔡先生将银行卡交给了小刘,王女士认为小刘非法占有了蔡先生29万余元,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法院判决

法院查明,从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小刘共从蔡先生处取得28万余元。扣除保姆工资、生活费、医疗费及小刘已退还的15000元后,法院确认小刘应退还的款项共计1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女士作为蔡先生的配偶,应承担主要的扶养义务。但王女士前往海南,独留逐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蔡先生在家。小刘作为外甥女,并无法定赡养义务,却在疫情期间承担起了照顾蔡先生的重任。法院认为,王女士应看到并认可小刘在两年半内付出的时间和精力。

虽然亲情不应以金钱衡量,但在本案中,王女士既已享受了小刘付出的劳动带来的便利,那么将这些劳动折合为一定的经济价值亦合情合理。最终,法院酌情将小刘需退还的金额减少为8万元。

案件判决生效后,小刘积极履行法院判决,退还了8万元款项。

法官说法

法律不仅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案件的处理要做到合理、合情、合法。本案双方争议较大,互不相让。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考虑到小刘的付出,果断减少了应退还的款项,以此鼓励善行和孝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案件从最初的针锋相对到最后的握手言和,体现了亲情的力量与传统美德的传承,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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