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日,四川省隆昌市普润镇松林村3社村民薛某因在自家田里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2024年5月3日普润镇政府告知他,要对其罚款500元,并限定于2024年5月8日前到松林村办公室缴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然而,同一件事,不一样的罚款金额出现在网上了,让网友们看的有点眼花。网上流传一张《隆昌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凭证》显示,松林村3组薛姓村民焚烧秸秆处罚2000元,收款单位为松林村并盖有公章,单据开具的时间为5月3日。

从收款时间上看,该笔罚款与镇政府的告知单上的时间是一致的,应该是对同一次违规行为的处罚。但是,收款金额一个是500元,一个是2000元,差距确实有点大。所以,网友质疑对该村民的罚款为“阴阳罚单”。该事件被曝光后,村镇干部们解释的有点奇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什么镇里的告知书和村里收取的罚金不一致呢?松林村一村干部解释说,该笔罚款实际没有收钱,为了教育村民,村委开个假罚单警告一下。后来,隆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多开具罚款金额)这只是一种宣传手段和警示作用,如果宣传罚款很少,可能没什么效果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网友们看了事件的整个过程,确实被整的有点糊涂了,在基层执法中还有这种操作方法?看了我们的执法人员还是非常善良的,罚款单据开出来的金额,原来只是为了吓唬老百姓啊!但是,网友们认为,这是因为上网曝光了,说是不罚款只是吓唬。如果没有上网曝光呢?该笔罚款是不是就会成为真的了?

关于农村焚烧秸秆的事情,农民们常常被重罚,因此被行政拘留的也应该有吧?网友们不清楚燃烧秸秆对环境能有多大影响,国外是不是允许焚烧?但是,网友们知道焚烧秸秆也有益处:第一,就地燃烧可以给种地的农民减轻很大的负担;第二,秸秆焚烧后也可以当肥料,所以,有句老话说得好,火不烧山地不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秸秆真的不能焚烧,秸秆焚烧以后弊大于利。但是,如果真的秸秆不允许烧,相关部门应该要回收,让秸秆有个去处。即便相关部门不回收,政府应该有处理秸秆的决策,一禁了之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前一段网上流传,某地的公职人员领取的“禁燃秸秆”补贴也不是一笔小数字。钱也花了,禁燃秸秆的效果似乎也不理想。关于禁燃秸秆的事情,农民的意见很大,网上也有不同的看法。对此,我们的专家是否可以认真研究一下,秸秆不让焚烧,怎样处理更合适?#头条创作挑战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