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郑芝龙这个名字也许大家不是很熟悉,但是说起郑成功恐怕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郑芝龙就是郑成功的父亲,他的一生也比郑成功更加传奇,更加壮阔。

先说一下当时的时代背景。

现在商人的社会地位很高,但是古时候正好相反,商人的地位很低,中国习惯分成士农工商四个等级,商人一直被认为是最低层的。

不光中国人鄙视商人,西方也是如此,犹太人曾经也是社会最低层的商人。

朱元璋当上皇帝之后,实行了海禁政策“片板不准下海”,这也是打击商贸的一种手段。

“和外国人做生意很危险,我控制不了,你们别动歪心思,好好种地,当个顺民就好了。”

那么国与国之间商品如何流通呢?

明初朝廷只承认朝贡体系,除此之外的一切贸易关系,都不认可。

朝贡体系一直是各朝官方主流的商品流通体系,朝贡体系是什么样的呢?

按我的理解就是爹和儿子的体系,中国是爹,外国都是儿子。

逢年过节,儿子们带着大批礼品来孝敬爹,当然爹也不是白叫的,作为回报,不但来回路费爹给你报了,而且也让儿子们满载而归,儿子从爹这里拿走的要远远超过他们送礼的价值。

只允许外国派出正式使臣前来朝贡,而杜绝一切可能的民间贸易行为,海禁也是这么一个逻辑。

与其说朝贡体系是一种经济往来,不如说它是外交住来。

但是东亚经济的历史一再雄辩地证明,一旦中国进入了和平稳定期,此处出产的诸多商品必然会引发周边经济体,甚至更远地区商人的兴趣。

从而活跃的民间自发贸易就会冲破官方的限制,这些民间贸易在官方眼中是非法的,与之相前的就是两个名词,走私和海盗。

历史也一再证明,只要利润足够丰厚,一定会有人铤而走险。

我们现在所说的海盗大致和打打杀杀,抢劫绑票这些事联系在一起,而当时的海盗大多是一批为了赚取丰富的利润,而从事海上贸易铤而走险的那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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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时,东南沿海有两大中国的海盗集团,李旦和颜思齐,而他俩都没有成为之后故事的主角,故事的主角当时正在李旦的海盗船下混日子,他就是郑芝龙。

郑芝龙原名郑一官,他出身不好,17岁的时候被父亲送去澳门跟舅父黄程学做生意,一官在这里学会了葡萄牙语。

19岁时,郑芝龙跟着李旦出海到了日本,被日本少女田川松看中,两人结婚,田川松为他产下一子,取名郑森,就是后来名震天下的郑成功。
1625年,两大海盗头子颜思齐和李旦都在这一年去世了,李旦留在台湾的产业和士兵为郑一官继承,郑一官此时自立门户,才改名为郑芝龙,厦门的产业则落到另一个海盗许心素手里。

当时的福建东南沿海是多股势力博弈的场地。

这里有明朝的官方,有正在争夺海盗霸主的郑芝龙和许心素,还有为了利益而来的荷兰人和日本人,每股势力都想借助某股势力消灭另外的势力,大家斗了个不亦乐乎。

1628年是郑芝龙非常重要的一年,这一年他击败了自己的老对手许心素和明朝的俞咨皋,第二件大事则是他接受了新任福建巡抚熊文灿的招安。

俞咨皋是抗倭名将俞大猷的儿子,但此人其实是一个趋炎附势的贪官,他之前依附明朝的魏忠贤,又收取许心素的两万两贿赂,任命许心素为水师把总,黑白通吃,垄断了台湾海峡之间的贸易。

从魏忠贤到俞咨皋再许心素,他们是一条线上的。

一朝天子一朝臣,魏忠贤在朝中被扳倒后,俞咨皋当然也要处理。

1628年郑芝龙击败许心素的船队,攻入福建,斩杀了许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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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好给了崇祯一个清理俞咨皋的借口,俞咨皋被罢免,新任的福建巡抚是熊文灿,现在只有郑芝龙了,而且根正苗红,他也玩起类似俞咨皋的把戏,给郑芝龙开出了一个优厚的条件,要收了郑芝龙。

只要你接受我的招安,我就可以允许你扮演之前许心素的角色。

郑芝龙盘算了一下,一旦自己获得官方的身份,就可以拿到合法的商人资格,以他的实力,加上官府的认可,几乎可以垄断当时的海上贸易,这个买卖合算,可以干。

与此同时,许心素的死,也给荷兰东印度公司带来了变化。

此前,荷兰东印度公司一直与许心素合作,后来许心素被杀,他们要求郑芝龙继承许心素的合同,但是郑芝龙不干。

“冤有头债有主,又不是我签的合同,你找我干什么。”

双方谈不拢,按照江湖规矩,能动手的时候绝不动嘴,干就完了。

当时,唯一能够与荷兰舰队匹敌的,就是郑芝龙的舰队。

这是因为郑芝龙当海盗这么多年,早已获得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信任,能够从欧洲直接购买军舰。

7月12日,荷兰人派出5艘战舰前往厦门,当时明军尚未得到消息,还以为这些荷兰人是友军。

荷兰舰队对厦门港发动突袭,击沉25-30艘大型战船及15-20艘小型战船,郑芝龙从欧洲直接购买的军舰也在其内,可以说损失惨重。

荷兰人以为自己的攻击,会迫使中国政府同意他们自由贸易的要求,这是他们对南亚次大陆及东南亚国家的军事行动中总结出的经验。

南亚次大陆上的邦国、酋长和东南亚的小王国本来就非常习惯接纳各种商人,让他们对欧洲人的贸易要求做出妥协,本就不是什么难事,再加上船坚炮利,更加容易。

但是他们低估了一个大一统帝国的文明自尊心与战斗的意志。

荷兰人这次军事行动的的结果,反而让郑芝龙与朝廷达成了更紧密的结盟。

7月29日,双方正式宣战,随后两个月,荷兰军舰与海盗的联军所向披靡,明军不能匹敌,唯有依赖郑芝龙的剩余舰队为主力,伺机与荷兰人决战。

最后的决战是在当年10月22日于福建金门的料罗湾展开的,在这最后关头,郑芝龙身上那种来自“福佬”的、敢于豪赌的冒险家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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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自己从欧洲购买的先进军舰比明朝的大部分军舰要先进,但装备和水手素质仍然比不上荷兰人。

因此,他竟然把自己的先进军舰当作火船,让它们直冲向荷兰军舰,荷兰人本来以为它们是来正常决战的,因此按照正常的海战方式等敌船靠近后再瞄准开火。

没想到,这些大船上的水手纷纷跳下水,而昂贵的大型战舰一路直撞上荷兰人的军舰。

荷兰人惊慌失措,一艘大型军舰被烧毁,一艘被俘虏,一艘被击沉,其余逃走。

就这样,依靠中西合璧的战法,郑芝龙击败了荷兰人普特曼斯。

战斗结束后,东印度公司总部下令普特曼斯不要再去惹中国人,满足于同郑芝龙和其他海盗集团的贸易。

这场海战之后,郑芝龙已经称霸东南沿海,荷兰人承认了他对台湾海峡的霸权,作为回报,郑芝龙承诺荷兰人可以把台湾当作三角贸易中的一端。

这时,还有另外一个偶然事件进一步强化了郑芝龙的海盗地位。

17世纪30年代,日本爆发大规模饥荒,灾民发动了叛乱。

幕府害怕天主教势力与灾民或地方势力相勾结,颠覆德川政权的统治,因此从1633年到1639年,德川幕府连续颁布了五项海事禁令,禁止天主教的传播,驱逐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和荷兰人离开日本。

而郑芝龙是有日本背景的人,所以他与德川幕府间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郑氏集团不仅没有受到海事禁令的伤害,反而把先前荷兰人的商业份额夺了过来。

此时的郑芝龙在东洋已经确立了海上霸权,尽管按照明朝的法律,他的一切海上贸易行为是非法的,但他为朝廷立下大功,又是高级官员,所以明朝也是睁一眼闭一眼的。

他像中国社会传统的成功者一样,赚到大钱后回馈乡里,兴建公学、修筑寺庙、整饬路桥,博得好声一片。

1641年到1646年,他的私人船只占到当时中日间海上贸易的1/4,货物量却占到80%,而他每年的平均收人,则达到40万两白银。

这是什么概念呢?郑芝龙集团的年收入,达到了万历年间的十分之一,这已经富可敌国了。

但是好景不长,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崇祯上吊去了,多尔衮带兵入主中原,明朝game ove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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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忠于明朝的官员先后在南京和福州拥立了两任皇帝,却先后为清廷俘虏并处决。

当时郑芝龙依然忠诚于明朝,而且还和族人合著了一本《经国雄略》,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方案。

这本书是一本囊括了天文星象、术数占卜、城防地貌、河政海防、赋税徭役、边塞四夷、奇门八卦、阵法兵刃乃至剑术拳经包罗万象的著作。

从这本书里,我们似乎窥见到这位纵横天下的海盗王并不只是海盗那么简单,心中还有着“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主义。

但是,飘摇的南明皇帝并不认可他的改革方案,即使认可了,也无济于事了,大清不会留给他们那么长时间了。

郑芝龙的任务主要是向海外寻求军事援助,毕竟这是见效最快的方法。

1645年末和1646年初,郑芝龙两次向长崎求援,寻找日本武士当雇佣兵,但遭到幕府的拒绝。

同时,隆庆帝认为郑芝龙跋扈难制,命令何腾蛟制衡郑芝龙,而另一边顺治帝答应他一旦投降,就封他做浙闽粤三省国王,这是和后来吴三桂类似的地位。

一边不被重视,还受到压制,一边是高官厚禄,郑芝龙当然会心动,但也没有马上答应清廷,或许还在静观其变。

但是到了1646年8月,清军攻入福建,杀死隆武帝,攻入郑芝龙的老家,当时郑芝龙的日本妻子田川松为免受清军侮辱,切腹自杀。

身怀国耻家恨,郑芝龙仍然考虑向清廷投降,尽管他的弟弟郑鸿逵和儿子郑成功跪下苦求他不要向清廷投降,但依然未能阻止,郑芝龙还是向清廷投降了。

郑芝龙到达清军大营后,清军军官盛情招待了他和他的亲兵,宣布大宴三天。

但是第三天的后半夜,清军突然翻脸,扣押了他,并把他送往北京软禁,数年之后,郑芝龙被清廷斩首。

按理说清军已经攻入福建,此时郑芝龙身价已经一落千丈,投降也不可能得到之前顺治提出的条件了,但是利用自己的残余势力,在海上仍然可以逍遥自在,继续干海盗这一大有前途的事业。

经过大风大浪的郑芝龙不会想不到这些,但是为什么投降了呢?历史学家至今仍然不清楚他究竟为何做出这种决策。

我猜想是他老了,累了,失望,绝望了,不想再风雨飘摇过日子了,只想找个地方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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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郑芝龙的一生极具讽刺意味,当坏人的时候风生水起,而想当好人的时候却身陷囹圄。

郑芝龙想当大清的顺民,做个好人。

但清帝残酷的告诉他“对不起,我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