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中国最大的金融居间机构科技服务商”的优卡集团,近日向港交所递交IPO申请。

优卡集团主要为金融居间机构拓展信贷客户,即通过精准营销服务吸引个人注册,并将该用户相关资料分发至金融居间机构获取收入。

报告期内优卡集团的业绩已经足具规模。

2021年至2023年收入分别为1.91亿元、2.20亿元和3.34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76亿元、0.68亿元和0.63亿元。

不过优卡集团的业务合规风险备受考验。

优卡集团的业务实质更像是通过买卖用户信息赚取收入。尽管在这一过程中优卡集团已经获得了用户的授权,但用户是否充分、完整、清晰地认识到优卡集团通过分发信息向相关机构获取收入,仍是未知数。

事实上,早在去年5月有关部门便通报优卡集团存在违规、超范围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悬在优卡集团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是2021年央行等各大部门联合出台《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该意见稿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等。

虽然该意见稿尚未生效,但随着监管部门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重视,未来是否有可能给优卡集团的展业带来更多挑战,仍是未知数。

信贷用户“引流”

拉新、引流,对于不少金融机构来说并不是容易的事。

有市场就有需求。金融居间机构应运而生,连接了持牌金融机构与有融资需要的个人,从而帮助终端金融机构获取信贷客户。

此番优卡集团的招股书揭开了金融居间机构“拉新”的神秘面纱。

优卡集团先是通过短视频平台等APP获取流量,随后邀请有兴趣的个人在其H5页面上提交基本信息以注册成为会员,并在经过会员同意后通过自身的平台将会员的信息分发给金融居间机构,该机构会通过线下接洽的形式为用户提供贷款等服务。

分发就是优卡集团创收的环节。一般来说,由金融居间机构参与竞价,价高者便可以得到用户信息。

整个过程中,优卡集团并不承担信贷风险。因为无论用户贷款成功与否,其都可以向金融居间机构收取费用。

“于该流程中,金融居间机构设定彼等本身的竞价,出价较高者获优先参与比较及其后的用户资料分发。取得用户进一步同意后,我们按金融居间机构的获客需求将用户的资料分发给金融居间机构。我们在分发时按照竞价价格收费,不论其后是否实际授予贷款。”优卡集团表示。

2021年至2023年,优卡集团的精准营销业务分别创收1.79亿元、2.06亿元和2.97亿元,占比分别为92.3%、93.9%和89.1%。

“主要由于我们凭藉多年营运所积累的经验及往绩记录期间的流量获取支出增加,得以将更多相容用户分发给金融居间机构客户,从而大幅扩大我们的客户群。”优卡集团解释称。

因此,优卡集团的业务核心竞争力是获取足够的个人消费者信息和匹配的算法,即如何找到有信贷需求的用户,并将其匹配给金融居间机构。

一方面,优卡集团向融资类APP、社交媒体平台及搜寻引擎等渠道商采购流量,以吸引用户注册。

2021年至2023年,优卡集团的数据流量获取成本分别为0.78亿元、1.17亿元和1.67亿元,占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40.8%、53.5%和50%。

另一方面,优卡集团需要对获取的用户信息进行整理,并将这些信息与金融居间机构的获客标准进行匹配。

“我们对金融居间机构的核心价值在于我们的技术能力,根据个人用户资料赋能实时分发模型的技术能力。营销服务的‘精准’体现于融享客平台的全面数字化、自动化及高效率,旨在降低金融居间机构的获客成本,提高效率。”优卡集团指出。

精准度体现在优卡集团需要个人消费者在注册会员时提供融资需求、房产、车辆、社保缴纳等信息,最后再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分发匹配适合的金融居间机构。

凭借着精准度的优势,优卡集团已经成长为中国最大的金融居间机构科技服务商。

灼识咨询的资料显示,以2022年收入规模统计,优卡集团在中国所有金融居间机构科技服务商中排名第一,市场份额为3.7%。

优卡集团的客户群体并不算集中。2021年至2023年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20.9%、18.8%和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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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悬于顶的合规隐忧

事实上,掌握大量用户信息的优卡集团起家的业务系直接为终端金融机构“引流”。

2018年,年仅21岁的鲁圳设立了优卡集团,彼时其业务越过了作为中间商的金融居间机构,直接对接部分持牌的终端金融机构,为其提供精准的用户“引流”服务。

2023年8月之前,优卡集团曾经通过自身的APP直接为线上消费金融平台提供用户引流业务。

2021年、2022年该业务分别创收2.06亿元和1.81亿元。

但随着线上消费金融平台增长放缓后,优卡集团将该业务以约300万元的价格卖掉。

“导流业务的财务表现于2022年开始恶化,此乃由于收益下降导致溢利减少,这种情况因近年来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而加剧,导致在线消费融资市场增长放缓。”优卡集团表示。

此后,优卡集团便专注于为金融居间机构提供引流服务,不再直接为终端金融机构引流。

“引流”的生意确实赚钱,如今鲁圳也不过才26岁,但其所带领的优卡集团收入规模早已过亿,2023年利润率更是达到27.19%。

相比之下,部分终端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甚至还处于亏损状态。

例如近期正在冲刺港交所IPO的中和农信有限公司主要向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主提供农村普惠信贷等服务,其2022年净亏损已经达到0.28亿元,同期其为农户所提供的贷款利率高达17.9%,已经超过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一年期LPR的4倍。

但合规风险不可忽视。

从优卡集团提供的操作界面来看,用户填写信息后需要同意将信息共享给金融居间机构,但这一过程中用户是否完整、充分、清晰地认识到其所填写的信息被通过“竞价”的形式共享给了金融居间机构的完整流程,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事实上,优卡集团已经发生过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的风险事件。

2023年5月,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四川省通信管理局通报了一批侵害用户权益的APP名单,其中就包括优卡集团的子公司成都优卡数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融享客APP。

通报显示,融享客存在违规、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政策层面对于如何管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态度尚不明确。

2021年,央行等各大部门联合出台意见稿,旨在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意见稿中的部分要求对优卡集团的业务模式来说,或许“颇具杀伤力”。

意见稿指出,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或授权外,金融机构不得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等。

不过该意见稿迄今尚未生效。

今年5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3)》指出,金融领域消费信用相关立法相对滞后,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撤销权、提前还贷权等基本权益需要有更好法治保障。

这或许都是优卡集团未来要面临的潜在合规风险。

不仅如此,掌握众多个人用户信息的优卡集团实现港股上市前,还需要向中国证监会进行备案,只有备案通过后才有望在港发行。

优卡集团在数据隐私权等各方面的合规性,能否获得各大部门的首肯,仍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