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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天监(502年~519年)年间,特别是在前期,梁王朝在内政建设方面的成绩是十分突出的。应该说,这跟梁武帝勤政不怠的努力分不开。

1、梁武帝的“俭”

梁武帝即位前后,颁发了大量的公文,其主旨是:抨击齐末种种弊政(如淫奢之风,苛急之刑,主昏臣佞之失等),声明拨乱反正、移风易俗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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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给人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要率先海内,以身作则,“请自孤始”!

就一代帝王而言,梁武帝俭约自处,躬自实践,弥足可称。这不单在梁初是如此,可以说他整个在位近五十年间都做到了,确实是难得的。我们很难说他在这方面言行不一,是个伪君子。

直到晚年,他在《敕责贺琛》、《孝思赋》诸文中,还自豪地以此“颇自许”。

平心而论,他节俭自律,清心寡欲,近乎苦行,也是不争的事实。比如,《梁书》卷五三《良吏传》讲,梁武帝“身服浣濯之衣,御府无文饰,宫掖不过绫彩,无珠玑锦绣,太官撤牢馔,每日膳菜蔬,饮酒不过三盏,以俭先海内”。

他即位前许诺要“斫雕反朴”(中兴二年令),以“化下“风从”,改变浮靡的社会风气;即位初表示“取监前古”,“斟酌前王”,“务在澄清”,目的是要以此“致王业于缉熙,被淳风于遐迩”(天监元年诏),决心也很大。

他自觉而固执地想通过自己“省事清心”,为天下臣民树立楷模榜样,影响整个世风,但实践证明真正效仿他的人并不多,因此他屡屡下诏慨叹“缺于治道”,“政道未明”云云,总是不满意现实政治的运作情形。

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通鉴》卷一四七记载,天监八年(509)梁武帝准备在会稽山(今浙江绍兴南)、国山(今江苏宜兴西)举行封禅大典,当时有位礼学之士许懋曾上书非议,指出“若是圣主,不须封禅;若是凡主,不应封禅”,“至于封禅,非所敢闻”;梁武帝能够随即“嘉纳之”,封禅之议“由是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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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天监中尤其在初期,梁武帝的威望日增,皇权振作,不仅境内安宁,百业兴旺,而且朝廷整肃,政治井然。

2、“以赎停罚”的宽纵刑法

梁代刑法总的讲比较宽恤,尤对宗室大臣百僚为然,几近乎宽纵。

《梁书》中特立《良吏传》而无《酷吏传》,大体是能说明点问题的。

《梁书》本纪上讲,梁武帝即位前下令,齐末“凡昏制、谬赋、淫刑、滥役”,要“悉皆除荡”;而“诸诤讼失理”、“怀冤抱理”之积案,则需“精加讯辨”。入梁之后,加紧制定刑律,督责审理案件,史书载之多矣。

天监元年(502)四月新朝伊始,梁武帝连下二诏,事关狱讼。

前诏以周、汉旧典为式,提出以金(或粟)抵罪赎罪的讼理原则;后诏命“公车府谤木、肺石傍各置一函”,专门收集议政之言与投诉之案,颇显开明之处。

同年八月,梁武帝又命蔡法度着手对齐代王植之集注的旧律加以增删损益,以制定新律;命朝中大臣王亮、王莹、沈约、范云、柳恽、傅昭、孔蔼、乐蔼、许懋等九人,共同“参定律令”。次年四月,蔡法度表上新律二十卷、令三十卷、科四十卷。

《梁律》的指导思想是以赎停罚。律、令、科详细规定各种罪刑赎金入绢的数目,以代替严厉的处分,具体内容在《隋书·刑法志》里有记载。

但是,新律仅实行一年多,赎罪代罚的弊端就显示出来了。

天监三年(504)六月,武帝下诏感慨“居今行古,事未易从”,意识到赎罪有弊端;十一月又下诏“除赎罪之科”,宣布停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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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此前后,强调“明慎用刑”,敕命诸州“月一临讯,博询择善,务在确实”;并派出使者巡行州部,“其有深冤钜害、抑郁无归,听诣使者”,要求地方官及朝廷有司明察下情,处理好刑狱案件。

梁武帝经常“亲览”刑狱之事,提倡“惟刑是恤”、“大小以情”,强调“优减旧格”,特别是对宗室权贵,犯了罪不作处罚,包庇袒护。

因此,天监十年(511)有位秣陵老人就挡住武帝车驾上诉,指陈刑法“急于黎庶,缓于权贵,非长久之术;诚能反是,天下幸甚”(《隋书·刑法志》)。

其后,梁武帝在“急于黎庶”方面作了调整:

十一年(512)正月,下诏停送家有老少的罪犯之家连坐远谪服役的旧制;十四年(515)正月,下诏除劓(割鼻)、墨(脸上刺字)等肉刑;从《梁书》本纪记载可知,此后几年仍频有诏书,于妨农伤民的诸多弊政滥刑(如狱讼冤滞、守宰侵渔、赋输偏重等),也作了一些改革。尽管“缓于权贵”一仍其旧,但在“急于黎庶”方面确有“宽恤”的让步。

总的来讲,天监年间特别是初期,梁武帝励精图治,拨乱反正,成绩不小。

天监七年(508)正月,宫城端门、大司马门外作成神龙、仁虎阙,当时文人陆倕受命为文《石阙铭》,歌功颂德,喧染盛世,文饰有词,但从中反映的梁初国泰民安、京城繁荣的气象,以及士民欢欣的心态,基本是事实。

3、“优借士族”的选官制度

汉魏以来,士族的特权地位一直沿袭不变。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门阀制度形成了传统。笼络高门士族,维护门阀制度,这也是梁武帝既定的方针政策,他的统治需要来自高门大姓的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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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中清官显职,武帝自己承认仍旧是“第一(等)官当用第一(等)人”。天监五年(506)正月,梁武帝下诏:“凡诸郡国旧族邦内无在朝位者,选官搜托,使郡有一人。”

天监七年(508)颁布的“九品十八班”官制,就是意在区别士庶清浊。为使“冠屦无爽,名实不违”,梁武帝即位之后,特别“留意谱籍”,诏命王僧孺“改定《百家谱》”,以正谱牒讹误。这些都是从维护世家大族的利益上着想的。

无疑,世族子弟的入仕居官,是会格外照顾的,清选不说,不到二十岁就步入仕途的情形亦非特例。梁武帝于梁初一见谢览、王暕二少年,不由地诗兴大发,竭力赞美二少乃“名家”之“后进”,日后俱可成为“栋隆”、“国华”,可谓奖掖有加。

在对待王、谢等世家大族方面,最能说明梁武帝的真实态度的证据,莫过于婚媾:

梁武帝的子女结亲都是高门,他的宗亲子弟也是如此。

即位之前,梁武帝尽管曾经对相沿的“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旧制,予以抨击:“此实巨蠹,尤宜刊革”。

在《通典》卷一四论及梁初选举之制时,也提到了“梁初无中正制,年二十有五,方得人仕”,对后门寒庶子弟入仕限制作了一点变动。但这一规定既不关士族子弟之事,也没有实行多久,天监四年(505)正月重新下诏,宣布恢复原先实行的“限岁登朝”旧制。

因此,优借士族,梁初就很明显,随着梁王朝日益稳定,日后这种倾向将更加突出。颜之推《颜氏家训》中记载梁朝全盛时期世家子弟腐朽堕落的情形,看了让人怵目惊心,也是最好不过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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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还应该看到,梁代于天监年间在选人任官上确有一些重大变化。

优借士族而外,注重所选人士的实际才能,也破格起用了一些寒庶子弟。

比如,《梁书·武帝纪中》记载,天监七年(508)二月下诏:

“于州、郡、县置州望、郡宗、乡豪各一人,专掌搜荐”。

再如,八年(509)五月又下诏:

“其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虽复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隔。”

十四年(515)正月仍诏:

“…博采英异,若有确然乡党,独行州闾,肥遁丘园,不求闻达,藏器待时,未加收采;或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并即腾奏,具以名上,当擢彼周行,试以邦邑。”

十五年(516)正月诏提出:

“守宰若清洁可称,或侵渔为蠹,分别奏上,将行黜陟”。

这些诏文不完全是一纸空文,重用寒士有例可援。

《通鉴》卷一四五记载,天监二年(503)范云死后,梁武帝挑选了寒门人士徐勉、周舍二人掌管朝中机要,看中的是他俩的办事效率和旺盛精力。

还有如朱异其人,原先也没有什么根基,梁武帝看上了他的才能,对他格外信任,几十年陪侍左右,参预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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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指出的是,梁武帝所谓起用“牛监羊肆”之辈,多指寒门士族子弟,真正属于最底层的庶族的人士并不多,特别是显达者更少。

《南史》卷六一《陈庆之传》讲:“梁世寒门达者唯(陈)庆之与俞药。”

俞药的情形不明,而一代名将陈庆之的发迹是因为他会下棋,能够陪着嗜棋不怠的梁武帝“从夜达旦不辍”,因而受到武帝的恩宠,由卑微的地位渐次荣显起来的。这大概就是徐陵所言“天子所拔,非由选序”的特例。

总之,梁武帝沿袭优借士族的传统,竭力照顾高门大族的既得利益,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同时改进吏治,重视才能,大胆提拔,重用寒人,委以机要,以加强政权建设。

4、兴学崇儒

东晋以来,江左兴学时断时续,坚持得不好。

以宋、齐二代为例,宋武帝永初三年(422)曾下诏“弘振国学”,但他同年病死,此事遂寝;宋文帝元嘉十九年(442)方立国子学,二十七年(450)又因北伐罢学;宋明帝大明五年(461)虽下诏“来岁可修庠序”,其实并无下文。因此,刘宋一代六十年间,国学只办了九年(442~450)。

虽然刘宋有立“四学”(438)、置总明观(470)的举措,但“四学”之立,意在学术分科为玄、儒、文、史,跟贵学兴学还不是一回事,而总明观也不过是总管“四学”的机构,更无兴学之实绩可言。

而且,“晋世以玄言方道,宋氏以文章闲业”,晋、宋二代经学不纯,清谈玄言成风。

再看齐代二十三年间的情形:齐武帝在位期间,自永明三年至十一年(485~493)办了九年国学,形成江左以来一时之盛,儒业稍振,其间大学者如刘谳于京城收徒讲学,梁武帝当年就受业门下;至于此前齐高帝建元四年(482)、此后齐明帝建武四年(497),各有下诏立学的虚文,并无实际行动。

宋、齐二代,国学前后办了两次各9年,共计18年。特别是,齐末明帝“不重儒术”(《梁书·伏曼容传》),东昏侯“不喜书学”,京师教学沉陨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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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之士如吴苞其时已卒,而陶弘景、沈麟士、谢朏、何胤等隐居不出,伏曼容、何佟之虽设讲座,并不得志,产生的影响很小。

梁代开基,承续的是此前近200年学业不振、每况愈下的局面,要振兴儒业,就得化大力气下大功夫。梁武帝登基伊始,“意先风雅”,在制礼作乐的同时,于尊儒兴学方面亦予极大关注,大力倡导,可谓不遗余力。

《梁书》卷五一本传记载,何胤是一代儒宗,隐居不出,梁初武帝特派人专程往会稽宣旨,敦请他来至京师讲授,何胤固辞。

接着,武帝又下敕,提出两点建议:

其一,恳请何胤向朝廷推荐门下高足:“卿门徒中经明修行,厥数有几?…便可具以名闻,副其劳望。”
其二,期盼何胤接纳朝廷派去就学的何子朗、孔焘等六名学子:“卿居儒宗,加以德素,当敕后进有意向者,就卿受业。”求硕学之殷殷之意,兴儒业之切切之心,不难从中体味得到。

《梁书》本纪与《儒林传》记载,天监四年(505)正月下诏,“置五经博士各一人”,“各开馆教授”。其后,严植之“馆在潮沟,生徒常百数”,每开讲,“五馆生必至,听者千余人”;沈峻“于馆讲授,听者常数百人”;贺玚、卞华、孔佥、太史叔明、孔子祛等门下,亦聚集了求学的门生。

梁初讲学教授出现一时之盛,五馆正方兴未艾,次年(506)五月,又“置集雅馆以招远学”。

随后吸引来不少北魏境内的儒学之士,如崔灵恩、卢广、孔详、蒋显等,在江南“聚徒讲说”,可谓东晋南朝史上破天荒的事例。

京师办学开馆的同时,“立孔子庙”以尊儒学,“分遣博士、祭酒,到州郡立学”,在梁境造成了一种尊儒贵学的浓郁氛围。

天监七年(508)正月,武帝又下诏“大启庠教,博延胄子”;九年(510)三月,梁武帝“车驾幸国子学,亲临讲肆,赐国子祭酒以下帛各有差”,同时下诏“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从师者,可令入学”;同年十二月,“舆驾幸国子学,策试胄子,赐训授之司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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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初十年间,开五馆,办国子学,置集雅馆,立孔庙,派人请儒宗,遣使兴州郡学,可谓紧锣密鼓;梁武帝频频下诏督促,两次亲临国子学听讲策试,并赏赐有加,可谓推波助澜。尊儒贵学,讲学授业,在梁境蔚然成风,而且坚持不断,造就了有梁一代数十年“济济焉,洋洋焉”的鼎盛局面!

5、制礼作乐

梁武帝即位之前,曾一再下令要“矫革流弊”、“移风易俗”,并强调礼乐之制的意义是:“在上化下,草偃风从,世之浇淳,恒由此作。”

天监三年(504),他在《策秀才文》(任防拟文)中,策问三事均跟治国“良规”“政要”有关,其中第一事即为礼乐之制。

即位之初,梁武帝立即批准儒学大师何佟之的奏请,加强礼局人力,下诏明确指出:“礼坏乐缺,故国异家殊,实宜以时修定,以为永准”,“此既经国所先”,“即便撰次”。

由徐勉《修五礼表》可知,“五礼”修撰的情形如下。

《嘉礼仪注》,116卷536条,司马装撰,天监六年(507)五月成;
《宾礼仪注》,133卷545条,贺玚撰,天监六年(507)五月成;
《军礼仪注》,189卷240条,陆琏撰,天监九年(510)十月成;
《吉礼仪注》,224卷1005条,明山宾撰,天监十一年(512)十一月成;
《凶礼仪注》,514卷5693条,严植之、伏暅、缪昭相继修撰,天监十一年(512)十一月成。
这次“五礼”修撰历时十一年,撰成总计1176卷8019条,参与其事者,除上述七人外,还有徐勉、沈约、张充、周舍等。

而徐勉上表的时间是在普通六年(525)二月间,即“五礼”撰成后又过了十三年才最终功成献上,说明修订完善的工序亦颇费工夫。

6、大倡忠孝

梁武帝统治期间推崇孝道,比之前代有过之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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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书》专门有《孝行传》,就耐人寻味,其序文称:“高祖创业开基,伤躬化俗,浇弊之风以革,孝治之术斯著。”

其中《荀匠传》也讲,梁武帝是“以孝治天下”的。

这在梁初是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的。

因为立国之本在乎忠孝节义,而忠孝之中,以孝当先,这是魏晋以来的传统,篡政弑君之新朝之主提倡事亲重于忠君,孝先于忠,是冠冕堂皇掩盖自身劣迹的口实。

魏文帝、晋武帝、宋武帝、齐高帝是这样,梁武帝也同样是这样。天监七年(508),梁武帝曾“自讲《孝经》,使(朱)异执读”。

这次讲《孝经》,其内容形成了《孝经义疏》,梁代后期,《孝经》列入“五经”之内,士林馆学士大讲梁武“五经义疏”,其中就有《孝经义疏》。

天监四年(505),武帝之侄萧渊藻杀害了益州刺史邓元起,武帝责让道:“元起为汝报仇,汝为仇报仇,忠孝之道如何!”

虽出“忠孝”,其实是计较孝道。萧渊藻不计其父萧懿被齐东昏侯所诛之仇,反而杀了灭齐建梁中立有大功的邓元起,作出“为仇报仇”的蠢事,这是有亏孝道的,跟忠君之义关涉不大。因此,《南史》作者李延寿就梁武帝如此轻描淡写地责让萧渊藻而不加严惩,发表评论道:“梁之政刑,于斯为失;私戚之端,自斯而启。”

梁武帝标举孝道的同时,讳忠而并不忘忠节。

齐末围台城期间,王珍国、张谡、张齐三人在刺杀东昏侯的行动中是立下大功的;建梁前后,沈约在出谋诛杀齐室君王方面也是鞍前马后反复提醒过梁武帝的。

应该说,他们是新朝的功臣,理当重用。然而,梁武帝有意疏远他们不说,还将他们或外放边镇(如王珍国、张谡、张齐),或用而疑之(如沈约)。

《南史》卷三二本传讲,张谡曾在梁初一次宴会上借酒发牢骚,梁武帝很不客气地回敬他说:“卿兄杀郡守(张瓌于宋末杀害吴郡太守刘遐),弟杀其君(张谡杀东昏侯),袖提帝首,衣染天血,如卿兄弟,有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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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沈约,入梁后尽管高官厚禄,可梁武帝并不信任他,沈约给徐勉写信求助,为文《郊居赋》寄怀,背后出言“不逊”,“奏赤章”反悔,梁武帝责他以“忠臣”之道,评之以“怀情不尽”,赐谥曰“隐”,对其忠节十分计较。

相反,齐末拒兵江北的马仙琕、拒境吴兴的袁昂,当初被槛送至京城后,梁武帝曾感慨道:“令天下见二义士!”(《通鉴》卷一四四)极为赞赏他二人宁死不屈的气节。

三十年后,北魏宗室元颢在梁军护卫下北向洛阳时,还在提及此事:“我在江东闻梁主言,初举兵下都,袁昂为吴郡不降,每称其忠节。”

袁昂入梁后,受到梁武帝的格外信任,居职吏部尚书、仆射等,成为梁初高门大族人士中惟一掌实权而不是领虚名的特殊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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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后来之所以“每称其忠节”,就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多几个袁昂式的人物,少出像沈约、张谡式的角色,梁王朝就多几分安全感。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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