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强大的组织能力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修订的《条例》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要求,有利于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组织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要自觉对标对表,坚决贯彻执行,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铭刻于脑海里、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要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以坚守“高线”守牢“底线”,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为言行准则。

二要推动增强党员组织观念,促进不断强化党员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我们党是一个拥有9800多万党员、506万多个基层组织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基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三要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促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让那些想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更好用武之地,激发全党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增强创造活力。做好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进一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全面落实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形成敬畏党纪、遵守党纪、捍卫党纪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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