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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是没办法啊,我老了,养活不了他了!”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的庭审现场,一名83岁高龄的老奶奶掩面痛哭,向法官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俗话说,虎毒尚且不食子,那么老太太又为何要对自己的儿子痛下杀手呢?要是真按老太太所说:“我要让他走在我前面。”那这背后必然藏着更大的隐情,对此法官又该如何审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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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亲喂“傻子”儿子吃安眠药

法庭上坐在被告席的老太太名叫王苑兰,是死者李建恩的亲生母亲。

当人们都诧异这世间居然有如此恶毒的母亲,连自己的儿子都杀时,王苑兰不禁声泪涕下,揭开了这起“有预谋”的凶杀案的背后隐情——

原来,王苑兰的儿子李建恩不是正常人,他是一名典型的“唐氏综合症”患者。

众所周知,唐氏综合症是从娘胎里起就开始带的病症。所以,在现如今科技和医疗都如此发达的年代,每一位孕妇几乎都要做一项孕检,就是“唐筛”。

可惜,王苑兰那个年代没有这样的条件,再加上李健恩是她怀的第二胎,怀上他的时候王苑兰就已经是37岁了。

作为高龄产妇的王苑兰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人近中年居然还能再得一子。既然来了就是缘分,尽管很辛苦,王苑兰还是决定生下他。

1971年,怀胎十月的王苑兰承载着全家的希望,小心翼翼地保胎并且最后顺利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

全家人都沉浸在新生儿降生的喜悦中,不仅在日常生活中争先恐后地轮流照顾小宝宝,在物质供给上也十分大方。

从前一直对王苑兰冷脸相待的婆婆这回也主动帮她带起了孩子,只要小儿子半夜哭闹,第一个爬起来哄睡的人一定是婆婆,孩子吃的、喝的、用的都十分注意,就怕一不小心她的宝贝孙子有什么好歹。

王苑兰和丈夫都是在广州的一家国营企业上班,端的是“铁饭碗”,拿的是国家工资。一家人的日子不说大富大贵,在那个年代也算过得比一般人都要滋润。

之前生第一胎的时候缺少经验,这一次,丈夫倒是处处都很积极地帮衬着——给小孩买衣服,给小孩打金镯子……只要是需要用钱的地方,是一点儿都不含糊。

小儿子李建恩被当作宝贝捧在全家人的手心上,但乐极生悲,命运又和王苑兰一家开了个巨大的玩笑——

李建恩将将满周岁时,就显现出和同龄孩子不一样的地方。明明已经一岁多了,可是李建恩连一句完整的话,甚至一个词都不会说;每天只是呆呆地躺在摇篮里,偶尔翻个身,爬也不会爬,就更别提走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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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王苑兰发现了儿子的不对劲,提出想带他去医院检查看看。可婆婆却说这很正常,男孩子本来就开口比较晚,至于不会走路,是因为家里的大人抱多了,以后长大就好了。

虽然当妈的心里着急,可也不敢和婆婆顶嘴。王苑兰想着要不求助丈夫?没想到丈夫也觉得没必要,小孩子好好的却要带去医院检查,传出去一定会惹人非议的。

就这样,王苑兰的坚持也就不了了之。时间一天天过去,可是李建恩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成长为一个正常孩子,家里人才渐渐发现情况不太妙了。

和同龄人相比,李建恩依旧不会说一句完整的话,走起路来也是歪七扭八的,生活起居仍然像一个出生的婴儿一样需要别人贴身照顾。

更要命的是,不仅饭不会自己吃,上厕所要人帮忙,连别人对他说活都不太懂得回应。

周边的邻居已经开始有闲言碎语了——

“李家的小儿子,可能脑子有点问题。”

身边指指点点的人越来越多,曾经不以为然的问题也逐渐被放到台面上来审视了,李建恩可能真的和正常小孩不一样。

家里人再也无法不管不顾了,立马就联系了当地的大医院,挂了一个最权威的专家号,抱起李建恩就去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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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令所有人都心如死灰——

李建恩是先天性的“唐氏综合症”,一般表现为发育迟缓,智力障碍,且终身不可治愈。这样的病最是麻烦,可能一辈子都离不开别人的照顾。

这对李家人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本来想着李家又添一子,没成想居然生出个“傻子”来。

自此以后,婆婆又恢复了对王苑兰的冷眼相待,连孙子都不再关心过问了。至于丈夫,虽然还在帮忙照顾着小儿子,但突如其来的打击也使他筋疲力尽,二人的夫妻关系已经算是名存实亡了。

可王苑兰深知自己是李建恩的母亲,就算世界上所有人都放弃了他,她也不能放弃她的儿子。

从那以后,王苑兰就一心一意地当着全职妈妈照顾身患“唐氏综合症”的儿子,这一照顾就是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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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儿子不能上学,那她就在家自己教他写字;儿子不会自己吃饭,她也不嫌麻烦一勺一勺地喂;不管她走到哪里,儿子都不能离开她的视线太久。

尽管如此,身边还是有不少嘲笑的声音:大家都觉得一个女人身边跟着一个傻子儿子,这个画面别提有多滑稽了。

对于这些风言风语,王苑兰却充耳不闻,只一心一意尽到自己做母亲的责任,一直照料着儿子的生活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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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后,王苑兰已经从一个中年女人彻底地熬成了老太婆,她的婆婆已经去世;丈夫也去世了;而自己的大儿子早已经成家立业。家里只剩下她还在尽心照顾小儿子李建恩。

彼时,王苑兰照顾小儿子已经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得心应手了,毕竟她年龄也大了,腿脚不便利,自己也一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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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有办法,身为母亲的天然使命感使得王苑兰怎么也不肯轻易放弃李建恩,所以她才长年累月地与唐氏综合症的儿子相伴。

意外发生在某一天的下午,王苑兰上街赶集回来的路上,经过一条没有修缮的土路时不小心脚下打滑摔了一跤,当场就爬不起来了。

等到王苑兰在地上躺了整整三个小时,天都快暗下来的时候,才被路过的人发现并扶回了家。

回到家里的王苑兰看着屋子里的儿子呆呆地望着她,想必从下午开始他就在家里等着自己赶集回来做饭了。

面对母亲的受伤,李建恩依然不能及时发现并感知,他只知道今天母亲出去了好久才回来,自己一个人在家没有东西吃,现在已经是饥肠辘辘,嗷嗷待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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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苑兰心中一阵酸涩,她知道儿子根本没有能力自己照顾自己。

显然,李建恩察觉不到母亲的悲伤情绪,只是吵着想让母亲给自己做饭吃。

王苑兰僵硬地拿起锅铲,看着十年如一日痴傻的儿子,心中更加伤感可又无可奈何。

自那之后,李建恩的病情开始恶化,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在家晕倒,送去医院之后被告知已经完全失去行动能力,相当于瘫痪了。

王苑兰悲从中来,她知道如果自己有一天突然离开人世,那留儿子孤苦伶仃的在这世上只怕是更难生存,那倒不如让儿子先自己一步离开

可是用别的方法杀自己的儿子,王苑兰是万万下不了手的。她听说,只要吃了过量的安眠药就能造成人的脑死亡,在睡梦中死去估计会没有那么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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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心里存了这个打算,王苑兰就开始从调节自己睡眠的安眠药中慢慢节省下来留给儿子吃。安眠药攒够后,王苑兰还犹豫了,但最后还是下定决心。

2017年,王苑兰83岁了,照顾儿子46年了,再也照顾不动了,特意挑了一个吉日,打算在这一天彻底“送走”儿子。

王苑兰拉着儿子讲了很多话,把这一辈子没有讲过的话都一次性倾诉完了,不管他有没有听懂,接着又给儿子穿上了干净的新衣服。

一切准备就绪后,王苑兰把安眠药全部倒在饭碗里,一勺一勺地喂儿子吃完。等到饭碗见底,李建恩也缓缓地闭上眼睛,一动不动,直至再也没有生息。

王苑兰看着儿子逐渐安静,最后连呼吸声都听不见了,她知道儿子已经“走了”。她拿被子包裹住儿子的尸体,呆呆地坐在床边。

等恢复平静后,发现小儿子已经咽气了,王苑兰告诉了大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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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儿子的陪同下,王苑兰才踉踉跄跄地去警局自首。

最后,法院因为王苑兰杀子案的特殊情况,判处王苑兰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并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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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相关法条分析

那么在这个案子中王苑兰的行为触犯了哪条法律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一般要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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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苑兰有计划地积攒安眠药,在李建恩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药全部给儿子喂下,属于典型的故意杀人罪。

可是为什么最后法院只判处了王苑兰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于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犯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王苑兰今年已经满打满算八十三岁整了,算是高龄,因此王苑兰完全符合高龄犯罪者从轻处罚的要求。

况且,王苑兰杀子事出有因:她并非是从恶意出发才剥夺了自己儿子的生命,而是不想自己百年以后儿子无人依靠而逐渐凄惨死去。在两相权衡之下,王苑兰一时想不开才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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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站在人情关怀的角度上,这个案子确实不能重判。

法理之外还有人情,法官并不是没有站在大局观的角度判断。于是在重重考量之下,王苑兰杀子一案以轻判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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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舆论

王苑兰杀子一案引起了网民的热烈讨论,大家都是站在同情王苑兰的角度,深知独自养育“唐氏综合症”儿子的不易。同时,人们也在思考:社会上肯定不止一个“李建恩”,但却不是每一个妈妈都是“王苑兰”,对于唐氏儿,国家还需要加大帮助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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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为老百姓,应该积极响应国家优生优育的政策。现如今我们的医疗条件已经很完善了,与此同时也要做好婚检和孕检的工作,以此来减少唐氏儿出生的概率。

作为母亲,王苑兰是付出了所有,几乎一个人养育了儿子46年,这份母爱足够伟大,因此,她毒杀儿子其情可悯,但王苑兰杀子确实触犯了法律,但也基于情理和伟大的母爱,所以最后法院在四年缓刑期后便不再执行原判。可我们要记住,法外开恩只是个例,正常情况下,我们都不要尝试挑战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