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为事故受损方方挽回经济损失9000元,对肇事驾驶员进行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故现场(江北区公安分局供图)

据悉,在江北区宏帆路凤凰湾路段,一辆小型客车因操作不当造成中间隔离设施和两台停放路边的车辆受损。事发后,肇事车主却逃离了事故现场,企图逃避交通责任。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工作,调取了沿线路段视频监控,并多次走访附近居民,经过多方侦查,最终锁定了肇事逃逸人员。起初,办案民警找到肇事逃逸者时,他还矢口否认,可在民警的细致询问下,他最终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随后,民警积极听取事故三方的诉求,组织肇事车主与受损车主沟通商量车辆维修费、车辆折旧费等赔偿细节。

肇事车主饶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规,对肇事车主处以罚款1000元、记6分、暂扣驾驶证4个月的行政处罚。此外,肇事车主除承担2辆受损车辆的维修费外,还与受损车主签订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赔偿交通费、折旧费等9000元。受损车主对民警的积极工作态度表示感谢和赞扬。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