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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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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人民法院大林子人民法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高群众对诉前调解的认可度。近日,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赵某与郑某自由恋爱并同居多年,2023年郑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后,赵某将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国家发放的自然灾害补助取走,郑某的母亲周某认为这笔钱应当属于郑某的遗产,赵某作为非法同居人的取款行为侵犯了自己的继承权,故而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取走属于郑某的国家补助金。

赵某辩称同居期间两人共同承担生活花销,领取补助也是理所应当,并称其同意将补助金交给郑某的母亲周某,只是希望将两人的共同住房归于自己名下,让自己的余生有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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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模式,一边从法理角度,就法律上关于继承权相关规定对赵某进行耐心讲解;另一边从情理角度,就赵某和郑某相互扶持共同生活多年的感情上,劝周某作出适当让步。

最终,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周某和赵某达成和解,赵某同意返还部分补助金,周某也同意房子归赵某所有,至此,该起纠纷在法庭调解下圆满化解。

接下来,扶余法院将继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增强群众对诉前调解的了解和信任,切实发挥诉前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更好的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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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扶余法院

校对:张加新 王楚涵

审核:李磊

编辑:崔苍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