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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现代化诉讼服务质量,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档升级,大连法院以“如我在诉、一窗通办”为号令,全面开展“一窗通办”工作。打破原有专窗专办模式,将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等各类事项,全部在一个窗口办理完毕,确保群众办事高效便捷,诉讼服务有质有量。现就“一窗通办”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什么是“一窗通办”?

“一窗通办”是指当事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后可在一个窗口办理全部诉讼服务事项,窗口不再按照业务类型分别设置,统一升级为“一窗通办”综合服务窗口,实现群众办事“一次取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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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窗通办”窗口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一窗通办”窗口可以提供办理立案登记、材料收转、诉讼费退费、案件查询、联系法官、邮寄送达、市场主体服务、诉讼事项辅导等25项事项服务,实现立案登记类和综合服务类所有的诉讼服务事项一窗办理。

三、“一窗通办”是否都要到窗口办理,是否有快速事项办理通道?

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有导服区,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导诉和简单事项快速办理服务,对于联系法官、查询案件信息、提交材料、退费等高频简单事项快速办理,群众办事可“快慢分道”、“繁简分流”。

四、“一窗通办”之后,当事人如何进行立案呢?

1.现场立案。当事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后,在“一窗通办”窗口直接进行民事一审、行政一审、国家赔偿等类型案件立案。

2.网上立案。当事人可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辽宁”小程序,按照提示实名注册,点击“我要立案”进入立案页面。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并上传起诉材料,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网上立案。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当事人无需到诉讼服务中心另行办理立案手续,亦不需提供纸质材料。全部立案手续均可在小程序中完成。

五、如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也可以在网上办理吗?

当事人不服基层法院一审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辽宁”小程序,按照提示完成实名注册,点击“我要立案”进入立案页面。选择二审法院,并选择案件类型为“民事二审”或“行政二审”。按照要求上传上诉材料,填写一审案号、一审法院以及当事人信息后点击“提交”就可以完成二审网上立案。

六、起诉状是否有示范文本?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11类常见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包括民间借贷、离婚纠纷、买卖合同、金融借款、物业服务合同、银行信用卡纠纷、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融资租赁纠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可根据案件类型选择相应模板参考填写。

七、立案时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16种常见案由证据清单。因案件具有差异性,证据清单仅供立案时参考使用。具体可结合案件事实予以增减。

八、想要进行调解,是否可以在线调解?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点击“立案”、“申请立案”。根据提示要求进行身份验证,验证完成后阅读诉讼须知,点击“确认,下一步”。进入在线立案页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调解申请。

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选择通过视频方式参与调解,不具备音视频技术条件,与调解员联系,由调解员组织现场调解或者在诉讼服务中心共享调解区等场所参与调解。

九、想要查询案件信息,应该去哪家法院?

当事人持身份证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授权手续,即可到任意一家临近法院查询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案件,当事人本人到法院查询的,还可直接刷身份证一键查询,实现一站式、跨区域查询所有案件信息。当事人直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也可以查询到市两级法院案件信息。

内容来源:张梦潇

美术编辑:毕 晟

责任编辑:由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