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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动物 人人有责

“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不仅化解了我们之间的矛盾,更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乳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案件调解后,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被告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分批向原告支付了大部分的工程款,缓解了原告资金链紧张的实际问题。

拖欠工程款 施工人起诉

2015年8月、2015年10月、2016年3月,当事人双方分别签订了三份工程施工合同书,约定某建筑公司为被告某制造公司室外配套设施等工程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被告拖欠工程款一直未支付。该建筑公司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只好起诉至乳山法院,希望法官可以帮其追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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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化纠纷 主动履职促履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涉标的额较大、原告急需资金进行周转等实际情况,迅速深入研究分析案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约定内容、履行情况及案件现有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沟通探讨。

在首次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针锋相对,因案涉工程拖欠工程款数额较大,双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等问题亦存在争议,首次调解效果并不理想。

承办法官考虑到若启动相应的鉴定程序将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延长诉讼期限等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主动引导当事人进入第二轮调解。通过进一步释法析理、分析各方利弊,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于调解后30日内付清全部欠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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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结完毕后,承办法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延伸司法职能,督促被告企业履行支付义务。经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在案件调解后十日内,被告向原告支付部分工程款;在此之后十日内,被告又向原告支付部分工程款;且被告向承办法官承诺,将于近日将剩余工程款支付完毕。至此,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乳山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加大对涉企案件纠纷的调解力度和督促履行力度,力求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最大程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辖区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乳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