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下旬,大众新闻报关注武汉河南正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下称正商物业武汉分公司)在管的正商金域世家小区,曾上榜湖北省住建厅公布的2023年第一期湖北省物业服务“红黑榜”“黑榜”项目之一,正商物业武汉分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4月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复议后决定撤销正商物业武汉分公司“黑榜”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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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商金域世家小区(来源/中国网)

2023年12月6日,湖北省住建厅在“湖北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首次发布!湖北省物业服务红黑榜来了》消息,其中涉正商物业武汉分公司管理的正商金域世家小区上榜理由为:物业管理问题投诉集中,引发群访群诉较多,造成负面舆情。

2023年8月7日,正商金域世家小区业委会同意解聘前期物业正商物业武汉分公司,其中5名业主不服,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有2名原告因未提交证据证明系小区业主,法院裁定驳回起诉。2024年3月25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是撤销武汉市正商金域世家小区业主大会于2023年10月24日作出的关于选聘武汉市某某物业服务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决议,二是驳回3名业主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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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结果(正商金域世家业委会)

2024年4月23日,武汉正商金域世家业委会发布公告,就是否对5名业主提起诉讼的一审判决上诉等问题征求意见召开业主大会。

2024年5月8日,正商物业公司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停止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业主大会。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自治组织,是基于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所产生的管理机构。业主大会对小区建筑物的管理工作作出决策,对共同事务进行决议。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执行业主会议的决议。召开定期业主大会,是小区全体业主的法定权利,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有召集业主大会的职责。虽然本院作出的(2023)鄂0111民初13450号民事判决书尚在二审程序中,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但该案诉争系关于金域世家业主大会于2023年8月7日作出的关于解聘及选聘物业公司的决议是否有效,并不构成金域世家小区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的阻碍事由,金域世家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对小区进行管理,系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不应受阻。

2024年5月17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正商物业公司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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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公示(来源/正商金域世家业委会)

据正商金域世家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示内容显示,正商金域世家小区2024年第一次业主大会自2024年5月12日开始,2024年5月18日投票结束。本次业主大会的四个议题表决结果为同意。表决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