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贷业务、同业业务、理财业务,以及其他方面,发生多项违规,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723.98万元,其中,总行受罚6073.98万元,分支机构受罚6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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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6千多万元的处罚金额,在银行处罚案例属巨额罚款。这无疑是监管部门对银行业违规行为的一次重拳出击,也表明了平安银行在日常经营中存在重大的内控缺陷、和业务部门展业中的铤而走险,挑战合规边界。再一次验证机构之家此前对平安银行的评价:狼性基因易滋生业务部门的短视效应、追求眼前利益。

本次监管总局对平安银行总、分行开出高额罚单之外,还对其相关业务部门高管进行了个人处罚,包括蔡新发(时任平安银行行长特别助理)、傅忠强(时任平安银行汽车金融事业部总裁)、朱俊霞(时任平安银行零售经营及消费贷款事业部总裁),对该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负有责任,蔡新发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和警告处分,傅忠强和朱俊霞被予以警告处分;李中文、朱汉明、李卉,分别为当时的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对该行以贵金属产业基金模式融出资金违规用于股权投资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平安银行回应本次处罚称,系2019年接受原中国银保监会检查,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安银行如今已进行高管大换血,也迎来了组织架构大调整,本次处罚的有些高管已不在平安银行任职。希望今后的平安银行能吸取教训,以合规经营和控制风险为先,才能走得更为长远。

本文源自机构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