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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事务所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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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在某市,李先生和王女士是一对新婚夫妻,因结婚时公司股份分配问题引发了一起法律纠纷。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也涉及到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

案件背景

李先生是一家初创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持有公司60%的股份。王女士是一名律师,两人在结婚前签订了一份婚前协议,约定结婚后王女士将获得李先生公司20%的股份作为婚前赠与。结婚后,李先生依约将20%的股份转让给王女士。然而,公司另一位大股东张先生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此举未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涉嫌违规操作。

案件经过

张先生以侵犯公司其他股东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李先生对王女士的股份转让。张先生的主要理由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份转让必须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李先生未经程序擅自转让股份,属于违法行为。此外,张先生还指出,这笔股份转让没有明确的商业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李先生和王女士则反驳称,婚前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股份转让属于夫妻间的财产分配,不应受到公司法的限制。王女士还强调,自己作为公司的新股东,有能力和意愿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法律程序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详细审查了婚前协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李先生的行为显然未履行法定程序。此外,法院认为婚前协议属于夫妻间的私人协议,不具有超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效力。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李先生未经批准擅自转让股份的行为无效,撤销了李先生对王女士的股份转让。同时,法院建议双方通过合法程序重新进行股份分配,以确保股东权益和公司治理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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