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工作,门槛低、工资高,从此走上人生巅峰......”这样的招聘信息令人心动,倘若信以为真,在不法分子的安排下偷渡“淘金”,得到的不是衣锦还乡而是法律的严惩。近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作出终审裁定,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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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在他人的介绍、安排下,刘某决定偷渡至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2023年2月22日,刘某驾车从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出发,到达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后,由接头人带领,在没有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先乘坐汽车到中缅边境,再走山路到达缅甸小勐拉,在小勐拉一园区的公司内待了1个多月后回国。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伙同他人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为目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揭阳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国(边)境体现的是国家主权,非法偷越国(边)境是对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的侵犯,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且偷越者在国外没有合法身份,不受相关法律保护,自身安全、利益得不到保障。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依法办理出入境手续。出国务工更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所谓的高薪工作宣传,要认真甄别,选择正规合法的劳务中介公司,切勿心存侥幸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