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个道理人尽皆知, 但如皋仍有驾驶员心怀侥幸 酒后驾车上路, 殊不知 酒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 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如皋交警 现对部分酒醉驾违法驾驶人进行 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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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孙某驾驶小型轿车行至海阳南路与电信北路路段被查获,现场呼气测试值为 62mg/100mL 。

4月26日,马某驾驶小型轿车行至城北街道益寿北路惠民路口南侧路段被查获,现场呼气测试值为 34mg/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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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春晖酒业点门前被查获,现场呼气测试值为 29mg/100mL 。

4月21日,孙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春晖酒业点门前被查获,现场呼气测试值为70mg/100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如皋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