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尽管许多人深知酒驾的危害
但侥幸心理
让他们仍然“壮着胆子”
抓起了方向盘
最终他们依然难逃法律的制裁
2024年5月7日
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依法对乐都区人民法院
批准逮捕的10名涉嫌危险驾驶罪嫌疑人
依法执行逮捕
并送看守所羁押
释法说理
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2023年11月26日21时45分许,霍某良醉酒后驾驶青BR8***号比亚迪牌小型轿车,沿瞿坛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乐都区妇幼保健院门前路段处时,车辆驶出路外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一起致霍某良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将驾驶人霍某良带至乐都区中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霍某良血液中乙醇质量浓度为314.49mg/100ml,属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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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6日22时06分许,李某朝醉酒后驾驶青APD***号波罗牌小型轿车沿乐化公路行驶至(原岗沟派出所)门前路段处时被我大队民警查获,后执勤民警将李某某带至乐都区中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李某某血液中乙醇质量浓度为181.86mg/100ml,属醉酒驾驶。
02
2023年12月9日21时30分许,童某善醉酒后驾驶青B9M***号小型轿车,沿碾伯镇河门街道路东侧路边起步后,车辆失控撞上道路西侧路外的座椅,造成一起车辆及座椅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将童某某带至乐都区中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童某某血液中乙醇质量浓度为271.322mg/100ml。
03
2023年12月18日19时许,唐某存醉酒后驾驶青A92***号小型汽车,在碾伯镇碧桂园售房部门口倒车过程中撞上停放的电动车后,唐某存驾驶青A92***号小型汽车驶离事故现场,当日23时许,事故组民警根据线索将唐某存在哈家小区家中抓获,民警将唐某存带至乐都区中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唐某存血液中乙醇质量浓度为110.671mg/100ml。
04
2024年1月29日19时许,乔某生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碾伯镇滨河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进喜公路停车场路口处时,与右转弯的李某某驾驶青AH8***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一起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将乔某生、李某某带至乐都区中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李某某血样中未检出酒精;乔某生血液中乙醇质量浓度为227.54mg/100ml。
05
2024年2月1日00时05分许,周某文醉酒后驾驶载乘祁某明的青A80***号小型汽车,沿碾伯镇新乐西街由西向东行驶至金佰川路口处时,与王某魁停放在道路中间的无号牌特殊施工车辆相撞,造成一起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将周某文、祁某明、王某魁带至乐都区中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周某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0.39mg/100ml、祁某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2.68mg/100ml、王某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0mg/100ml,周某文、祁某明属醉酒驾驶、王某魁属饮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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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0日19时20分许,杨某福醉酒后驾驶青BY9***号小型汽车,沿碾伯镇南凉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西大桥十字路口处,与前方等待信号灯的陈某某驾驶青BA8***号小型汽车追尾相撞,造成一起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将杨某福、陈某某带至乐都区中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陈某某血样中未检出酒精,杨某福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8.43mg/100ml,属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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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5日23时10分许,李某成醉酒后驾驶青B8X***号轻型货车,在乐都区秀水湾小区路段处,被执勤民警查获,李某成拒绝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后将其带至乐都区中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李某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46mg/100ml,属醉酒驾驶。
08
2024年2月23日21时30分许,李某擎醉酒后驾驶青BZ7***号哈佛牌小型汽车沿乐化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原岗沟派出所门口处时,被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9mg/100ml,后将其带至至乐都区中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李某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5.12mg/100ml,属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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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6日20时50分许,李某杰醉酒后驾驶青BN2***号小型汽车沿扎碾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朝阳大道交会处右转弯进入朝阳大道后,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26mg/100ml,后将其带至至乐都区中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李某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5.53mg/100ml,属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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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酒驾醉驾是安全出行的最大隐患,为了你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拒绝酒驾、劝阻酒驾从我做起!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源|海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