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找死是吧?给我打!”话音刚落,两个彪形大汉就冲了上去,揪住人群中的一个人就将他按在地上反复捶打。

这样的事在当地很常见,很多路过的村民都习以为常,有几个年轻人原本义愤填膺,可是刚挤出人群,却在看到了打人者的脸后又缩了回来,没别的原因,因为正在打人的这俩人是当地赫赫有名的“村霸”。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眼下这俩人虽然谈不上不要命,可谈起横却是绰绰有余,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人群的面直接行凶,好似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俩的暴行一般。

但也难怪,这二人平时横行乡里早就习惯了,根本不怕会有其他人的阻挠,在他们看来,谁敢拦他们就是自讨苦吃,反正都是一个地儿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真要得罪了自己哥俩,说不定啥时候麻烦就会上门,这样下来,谁敢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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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手!”

这突如其来的大喝让二人微微一愣,还没等反应过来,一棍棍子“砰”的一声便敲在了其中一人的脑门上,直接将他抽倒在地。

剩下一人大惊,连忙从兜里摸出刀子,面色阴冷:“小子,劝你别多管闲事,不然,小心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然而,来人非但没被吓退,反而还冷笑一声,手中木棍直接朝着大汉迎面砸下。

正当二人缠斗之时,一队警察突然赶到,三下五除二就将两个作恶的大汉摁在了地上,而刚刚原本被二人按着打的那人却站了起来,还与警察主动攀谈,原来,他是执行任务的便衣警察,刚刚被打只是因为寡不敌众。

“伤的有点重啊哥,去医院看看?”

“诶,不至于,都是皮外伤,说起来,多亏了刚刚那个见义勇为的小伙子,要不是他,我估计就惨了。”

便衣一边说着,一边扭头在人群中搜索,想找到刚刚那个见义勇为的小伙子,他想当面谢谢他,可是扫了一圈,他也没看见那人在哪。

他不死心,又找了好几个乡亲询问了一下,确认大家都对他没有印象之后才叹了口气。

本地人都没印象,又敢对当地赫赫有名的地痞恶霸出手,想必应该是外地人,而现场到处都没找到他,也许他已经离开了这个村子。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这小子,像个侠客!

便衣叹了一声,转头继续开始忙碌起自己的工作起来。

那么,刚刚仗义出手的小伙子此刻在哪呢?

此刻的他正挤在一辆塞满了乘客的大巴车中,脏兮兮的脸颊,低埋着头,看上去就跟刚从农村来城里打工的普通人一模一样,挤在人堆中毫不起眼。

大巴车在山间行驶着,转眼间天色渐暗,满车的乘客也都逐渐合上了眼,偶尔会有几声很小声的交谈,但总体上,大家都在休息。

他也随着挤在自己身旁的人一样,低着个头,可在那埋着的头颅下,却是一双带着血丝的双目圆睁着。很奇怪,他分明很疲惫了,车上也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可他就是合不上眼。

他抬起头,不着痕迹的扫了圈乘客,他很确定这群人里没有自己刚刚见过的那批警察里的任何一个,可他还是怕,怕车上混进了警察,怕路边有警察临时检查,怕这辆车的终点站已经被警察包围……

最终,大巴很平稳的到了县城,他预想中的事情一件也没有发生。

他下了车,看着街上的一片灯红酒绿,他不知道这里叫啥,只知道这里是辽宁抚顺的某个县。

不过也无所谓,他不需要知道自己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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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之前一样,他挤在人堆里,像人海中的一颗浪花一样毫不起眼,然后小心的避开路面上的监控,走走停停,最终找到了一处可以供他安身的桥洞。

躺在桥洞下,他什么也没做,只是呆呆的看着满天的星星。

星星一闪一闪的,也许是做了好事的星星吧?而那些暗淡的,也许是做了坏事的。

他记得小时候母亲告诉过他,星星有好坏之分,有的星星会做好事,帮助善良的人,也有星星会做坏事,它们总是喜欢捉弄别人。

可是,会不会有做了坏事再做好事的星星呢?

他抬头寻找着,却怎么也找不到,慢慢的,他终于还是没抗住困意的侵袭,睡了过去。

一夜很快过去,第二天,他便继续开始了他的前进之路。

坐车把他身上仅有的那点钱给花的一干二净,为了生存,他只能去翻垃圾桶,找别人吃剩下的还能吃的东西,既能饱腹,还能试着找找有没有塑料瓶和能用的废品。

这种活显然不是一般人能忍得下去的,但好处也非常的明显,那就是并不需要什么成本,更不需要抛头露面,偶尔有路过的人,也只会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流浪汉。

可是,他真的就是一个流浪汉吗?

02

小汪(化名),吉林省人,东北那地方的爷们,大家就算不认识,现在互联网如此发达,或多或少都对他们有些印象,憨厚耿直,重情重义,而小汪便是与这些标签非常贴合的一个人。

不过,除了这些标签以外,小汪还有一个几乎所有年轻人都有的通病,那就是年轻气盛。

这些东西,说好那肯定是好的,无论在哪个时期,一旦落难,平时称兄道弟的哥们全都作鸟兽散的情况可谓是屡见不鲜,但是呢,也正是因为这份“义气”和冲动,将小汪的青春给彻底埋葬了。

2002年的秋天,小汪正跟朋友在酒馆喝酒划拳,好一番逍遥,然而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小汪的一位朋友跟邻桌的几个人争吵了起来,而且完全没有停歇的迹象,双方从争吵很快便演变成了动手动脚。

混乱中,小汪为了哥们义气也挺身而出,在酒精的催化下,对方有一个人先耐不住性子,骂骂咧咧的开始撸袖子,一副不狠揍小汪一伙誓不罢休的样,而小汪则很明白“先下手为强”与“杀鸡儆猴”的道理,趁着对方不备直接抄起一把椅子朝对方砸下。

伴随“砰”的一声响动,对方直接倒在了地上,小汪这一下可不轻啊,一椅子下去,直接给对方脑浆都给干出来了。

小汪脑子也“翁”的一声,瞬间恢复了理智。看着躺在地上的人,他明白自己闯了大祸,这人就算是不死,医药费也不是自己负担的起的,那时候的监控和追捕手段还没有现在这么普及高强,在惊慌之下,小汪想到了一个办法:跑!

说干就干,当晚,小汪就收拾了自己的行囊直接跑路了。

这也是迫于无奈的下下之举,在小汪看来,杀人抵命天经地义,他把对方不小心打死了,那被抓到肯定是要给人家偿命的。可年轻的他又怎么可能看得开呢?更何况还是酒后冲动的情况下杀了人,他更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

而且在他的心中,他其实根本不算是一个杀人犯,他始终觉得自己只是过失下不小心给人家脑袋开了个“眼”,所以,这也就导致了他在逃亡的路上还是没能压制住自己那股子打抱不平的年轻气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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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导致了发生在本文开端的那一段故事,但这并不是他在逃亡路上做的唯一一件事。

早在他刚逃亡的那段时间里,他就曾与人发生过交集,而这件事也成为了他在之后常常见义勇为的导火线。

在他逃到哈尔滨与宾县附近的一个小村庄时,他实在是受不了躲躲藏藏的生活,眼瞅着已经跑了这么远了,小汪也放下了戒备,靠帮别人割稻谷赚了点钱。

在结账的时候,有个一起干活的老人赚得很多,但他只是草草的把钱塞在自己裤兜里,随后便离开了。

小汪在老人身后跟着老人一起出了村子,然而,前脚刚出村门,却见几个人拿着刀从荒地里钻出来,把老人按倒,刀直接架在他脖子上。

小汪隔着老远一瞅就明白了:抢劫啊这是。他有心想上去帮忙,毕竟老人这一把年纪了,对方人多还有刀,一看就是被吃定了。

可是他刚要上前,却又停住了脚步,倒不是因为觉得对面人多有刀就怂了,而是考虑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得算是逃犯,他怕自己出手有可能暴露身份。

这么想着,小汪便又撤回自己刚要迈出去的脚,他打算回村里找人借电话去帮老人报警,可是他找了半天都没找到,等他再次回到村口,地上只剩下一滩血迹和一张被撕裂的百元大钞。

不用多说,老人必然凶多吉少。而这一刻,小汪突然很后悔自己当时没有仗义出手,如果自己当时上去了,也许这位老人还有机会活下来。

可是啊,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是没有办法再去改变的。所以,小汪只是在村口驻足了一段时间,便选择了离去。

但此刻,他暗暗地下了一个决心。

几个月以后,小汪经过一番辗转逃亡到了内蒙古的一个村子。在这里,他打算长住一段时间,所以在这里租了间民房。

不过,似乎生活并没有让他享受一下宁静的打算,就在他租下这间房不久后的一个晚上,突然,他听到从隔壁传来一阵声嘶力竭的女人呼救声。

小汪愣了愣,他知道这地方附近只有他一个人长期居住,肯定没人管这事,而听这呼救的力度,很显然是发生了大事,如果自己不挺身而出,肯定没人能救这女人。

他稍稍犹豫了一会儿,便决定出手。于是,他从房里的火炉边找到了一根火钩子,直接拉开了房门冲向了隔壁,果然,只见一个女人被两个男人压在身下,他二话没说,直接抄起火钩子朝着那俩男人的后脑挥去,只是这次有了前车之鉴,他下手的力道明显轻了许多,只是将两个被突如其来的他吓到的男人揍了一顿。

那两男人也被吓了一跳,顾不上其他的,一边捂着头一边逃出了这间屋子,而小汪在打跑了两人后也没有多说一句,而是立刻回了自己房间迅速的收拾了东西,再一次连夜逃离了这个地方。

他也想留下来,至少听别人讲句谢谢,可是他能吗?他今天不走,明天人家跟他一接触说不定就会发现他是逃犯,到时候咋办呢?他不但还是得逃,而且还得加倍努力的逃,因为那时候他的行踪就已经暴露了,能不能逃掉都是两说。

就这样,小汪为了避免自己身边暴露,始终躲藏在阴影中,一直躲到了现在。

他叹了口气,将一天的收获递给了收废品的老板,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钱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他钱已经攒够了,现在该考虑下一个目的地了。

经过一番辗转,几个月后,他又来到了黑龙江鹤岗。在他呆在鹤岗的这期间,有一天,鹤岗工农区东北亚门前倒下了一位老人,而恰好的是,小汪刚好路过此地,见状,已经见义勇为过两次的小汪没有丝毫的犹豫,直接背上老人就往医院赶,丝毫不担心会不会被老人给讹上。

最终,这位老人因为送医及时而成功获救。但其实,在小汪扶起老人之前,已经有人打过了报警求助的电话,然而当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却并没有发现昏迷的老人,通过询问他们才知道已经有人把老人送去了医院。

于是,警方直接杀向了医院,正好撞上了来不及逃跑的小汪。

警察很开心的表扬了小汪的举动,并称赞这年头像他这样的好心人真的不多了,而小汪这时候一面尬笑着配合警察,一面在心里暗自衡量着,片刻后,他打定主意,他打断了警察的表扬,告诉警察:其实,我杀过人,你们把我抓起来吧,我不想跑了。

是的,经过了两年的逃亡后,小汪最终还是放弃了继续逃亡的想法,原因很简单,一路上只能躲躲藏藏,很多时候甚至必须得风餐露宿,他也不知道父母现如今怎么样了,大不了给当初不小心打死的那人偿命,但这份苦他实在是不想吃了。

警方经过一番核实,也确定了他的身份,为他戴上了他曾一度畏惧,此刻却让他心安无比的手铐。

这件事距离现如今已经过去了很久,虽然最终小汪还是选择了自首归案,可在他被抓以后,很多知道了他的事的人,包括他曾帮助过的人都为他求情,因为虽然小汪杀人了,但他一路上也救了人,还救了不止一个,希望能够算做是功过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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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按照我国的法律来说是没有功过相抵这一说的,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价,无法被衡量的,也就是说,靠挽救生命的功德来抵扣杀害生命的罪过是不可行的。

不过,法律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人而制定的,既然涉及到人,那就避不开人情味这个说法,小汪虽然获罪是必然,但他的行为其实是可以酌情算作立功行为的。

立功虽然不能帮助小汪脱罪,却可以为小汪减刑,另外,就小汪杀人的原因来看,主要也就是激情杀人,其罪行比主观上的恶意杀人危害更小,量刑也少的多,再配合他多次见义勇为救人,虽然这件事最终没有宣布庭审结果,但想来小汪的刑期应该不会很长。

很多时候,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小汪的本性并不坏,可就因为一次冲动,导致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青春,实在是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