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欧阳天)日前,湘潭市教育局印发了《湘潭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湘潭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

《湘潭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凡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延迟至当年12月31日前)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入学报名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和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学生户口簿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入学依据。

该方案从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明确入学条件、健全有序录取机制、规范组织网上报名、全面落实公民同招、规范随迁子女入学、保障特殊儿童入学、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控辍保学机制、严格规范学籍管理等方面,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

《湘潭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规核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全市使用统一招生录取平台,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依规有序录取。

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在招生范围内进行“公民同招”。全市分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市城区4个招生区域。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所属行政区域内招生,市直、岳塘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湘潭市城区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学校所在区域内的在籍(学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湘潭学籍但未在其相应县(市)区的户籍地就读的随迁子女,可以在初中学籍地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类别分为指标生招生、自主招生、常规招生。其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必须将招生计划的60%作为指标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坚持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中职和普高同步统一网上填报志愿。中职志愿按“3+2”中高职衔接学校、公办中职学校、民办中职学校分类设置,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各类志愿中的2所学校,每所学校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