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谭涛)“全面提升我市公路养护管理、安全治理、路域环境和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压实公路养护管理责任……”近日,湘潭市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首次发布“路长制”工作命令,旨在深化“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的理念,进一步提升我市公路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据了解,“路长制”工作命令具体涵盖4个方面,共计8项要求。根据命令要求,湘潭市将全面开展巡路工作,市级联系单位将与县级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密合作,制定详细的巡路工作计划,重点巡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安全、整洁和美观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将加大对农村公路的巡查力度,重点关注“路长制”工作机制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以及路况和路域环境等相关情况。

为健全公路“路长制”运行机制,命令强调要全面落实公路管养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辖区公路“路长制”运行体制。各级路长要积极协调解决联点公路的相关问题,并加强对“路长制”工作的组织调度和宣传。此外,还将健全高速公路“路长制”工作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监管、企业落实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工作格局。

资金是推进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重要保障。命令要求各县(市)区将推行公路“路长制”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确保“路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将根据辖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要求,保障公路养护经费,为公路路况的保持及提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在提升公路服务水平方面,命令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包括加大特殊时期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和应急保畅制度;实施公路安防工程、老旧危桥改造工程,完善安全保障基础;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开展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建设,实现路域环境“八无”目标。

湘潭市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命令彰显了我市对公路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通过全面推进公路“路长制”工作,我市将不断提升公路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