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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声网讯【姚棋馨】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双方争议得到妥善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该案中,当事人刘某与董某于2023年3月12日签订《租房协议》,租赁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9月15日,租金5000元,押金500元。刘某将某小区住房出租给董某居住使用,并约定“租房期间内,乙方(董某)负责保管好室内设施,如有损坏负责赔偿”。后董某在承租期间,在该出租屋内与他人打架造成屋内设施损害,但刘某与董某始终就赔偿金额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且矛盾不断激化,甚至大打出手,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法官在向双方了解详细情况、梳理争议焦点时发现,原本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由于处理不当变得愈发复杂。面对双方尖锐的矛盾冲突,法官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劝说。调解过程中,董某承认此事处理欠妥,但由于刘某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使得董某情绪更加激动,面对此种情况,法官当即决定结束调解,避免矛盾再次升级。不久后,根据双方的情绪和意愿,法官再次联系双方推进调解工作,在法官的不懈努力和悉心沟通下,刘某适当降低了赔偿数额,董某亦表示接受,双方达成和解。

临江市人民法院温馨提示:

日常生活中,合同无处不在,超市购物、商场消费、打车、租房等行为都涉及合同的签订。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载体,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民法典》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因此,大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清楚合同上载明的内容,确保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了解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后,再签字,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租房时,承租人在入住前对房屋的损坏状况进行记录,在租房合约中写明相关赔偿方式及责任,有效避免纠纷产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魏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