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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被执行人,如果身在外地且拒不履行法院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否就能万事大吉?句容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5月2日,正值“五一”假期,该院执行干警远赴东莞市,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协助下,吴某被送入看守所予以拘留。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30曰至2021年9月30日,被执行人吴某多次向申请执行人句容市某皮业公司订购货物,累计拖欠货款246万余元,经申请执行人句容市某皮业公司多次催要,被执行人吴某仅支付14万元,余款232万余元至今未付。2023年1月,因多次催收未果,申请执行人句容市某皮业公司将被执行人吴某诉至句容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吴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句容市某皮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句容市某皮业公司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经多方核查,对被执行人吴某名下各类财产逐一查控后,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而吴某在收到法院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也一致处于消极抗拒的状态,既不报告财产,也不到庭接受询问,令该案陷入执行困境。

近日,执行干警接到电话:“你们快来,我发现被执行人吴某在广东省东莞市某某地点。”得知这一重要线索,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前往广东。5月2日,句容法院执行干警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和当地看守所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吴某异地拘留15日

法官说法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法定义务,法律权威不容挑衅。无论是积极对抗亦或消极拖延,任何阻碍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构成犯罪的,法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编辑: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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