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大兴机场候机就想到了这幢漂亮的建筑物的建设速度很快,但征地拆迁留下的矛盾解决起来很难很慢,其中当初的征地拆迁时获得的行政许可就有很大的争论。

回想到20年前的此时,正在为《行政许可法》实施作宣传。20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法律为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

主要的问题有三个方面:

第一,已经设立的行政许可仍然有一些不科学之处,为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设置了不应有的障碍。例如,这两天社会反映强烈的超市卖风油精和创口贴被处罚的问题,还有10多年来推行的公民购买小车、住房限购的问题。我坚持认为,站在超脱一点的角度,这些限购的基础作为行政许可是很可笑的。既然是商品,就应该鼓励流通,为什么要进行限购呢?无非是扩大了行政机关的权利,受害的是社会的商品生产、流通功能。

第二,在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中,听证会等程序性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一些行政机关通过内部文件甚至是行政规章,对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听证打了折扣。例如,征地拆迁工作就因为有关部门规章的后门导致很少有认真的听证,使得矛盾爆发在实施阶段。

第三,对违反行政许可的行为的查处过程中,教育成了可有可无的,而罚款成了主要的目标与动力,这就违背了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立法的宗旨,也引起了很多矛盾。更重要的是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与纠错远远未达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法治进程中出现的问题,还是要通过法治的方法来解决,这当中社会监督是弱项。例如,舆论监督不到位:司法监督多数时候是权力抱团而没有公正裁判……。

人类历史有文字记载的几千年来,有很多事是言易行难,但总得要人去坚持去做。《行政许可法》在2004年7月1日实施,很快20周年了,我们如何回顾与评价这个历程?我初步认识是:这部法律立法可以评优秀,实施是不及格的。

行政许可之 社会管理如同小孩子用双手去捧沙,捧得多紧才能够捧得更多的沙?这里面的就有一个比例原则的问题,需要学界与实务界认真思考。

王才亮

学者型律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出版专著三十余本,发表论文百余篇。2010年获《时代周报》时代人物,《中国律师》杂志年度新闻人物。2011年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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