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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散布网络谣言
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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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分局破获一起散布网络谣言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刘某某
做出行政处罚
案例详情
2024年4月7日8时许
违法嫌疑人刘某某
在家中玩手机时
发现一条不实信息
“二中跳楼学生刘xx
写给全体教师的一封信!”
并将该信息转发到
有463人的业主交流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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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警方深入调查
发现此次“学生跳楼事件”确为谣言
违法嫌疑人刘某某的行为
已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
2024年4月18日
违法嫌疑人刘某某被分局查获
经过警方的教育和行政处罚后
刘某某深刻认识到
传谣行为影响恶劣
并表示将来会规范上网行为
坚决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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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希望广大网友文明上网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提高法律意识,传播积极价值
来源:自流井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