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

专业刑事案件辩护2024-04-26 22:00广东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的一项法定监督活动,旨在评估其是否有继续被羁押的必要性。具体而言,这一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点:

  1. 法律依据:羁押必要性审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进行。
  2. 审查对象:审查的对象是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即已经由司法机关决定对其实施逮捕这一强制措施的涉案人员。
  3. 审查内容:审查的核心是对被羁押者是否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这涉及到对案件事实、证据状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如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身体健康状况等)、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因素的综合考量。
  4. 审查目的:旨在防止不必要的羁押,保护被羁押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人身自由权,确保刑事强制措施的适度性和合法性。通过审查,对那些因证据变化、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轻刑或无罪、或者存在其他无需继续羁押的情形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建议办案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如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5. 启动方式: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由人民检察院主动启动,也可以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律师的申请而启动。申请方虽能推动审查程序,但最终是否进行审查以及审查结果的决定权在于人民检察院。
  6. 告知义务: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逮捕后,羁押地的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明确告知其享有申请审查的权利。
  7. 审查意义:羁押必要性审查具有深远的法治意义,包括但不限于:
  • 人权保障:贯彻无罪推定原则,防止审前羁押的滥用,保护被追诉者的基本人权,特别是人身自由权。
  • 诉讼公正:避免过早或过度限制被羁押者的诉讼防御能力,确保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进行。
  • 司法监督:强化检察机关对逮捕措施和未决羁押的法律监督职能,实现从“事先授权”到“事后监督”、“一次性批准”到“动态监督”、“阶段控制”到“全程控制”的转变,确保强制措施的合理适用。

综上所述,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一项旨在防止不必要羁押、保障被羁押者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法律监督机制,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已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