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陶铸民

“要感谢山城法庭,不但能够快速解决村民的纠纷,而且让我们这些村干部学习法律、了解法规,使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村子也变得更加和谐了。”日前,吉林省梅河口市中和镇二八石村有关负责人在参加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山城人民法庭举办的“村干部法官双向交流”活动时,向山城法庭干警表示感谢。

近年来,山城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大力挖掘和运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创新多项司法便民举措,通过“法官大讲堂”等活动的开展,构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特色模式。

传承红色基因

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孙法官,我们村两户人家因为土地边界问题发生了纠纷,现在他们正在争执,如果不处理好矛盾,可能还会发生肢体冲突,希望你们能够过来调解一下。”

“好,你先不要着急,我联系山城镇土地所的同志,马上就和他们一起过去。”接到梅河口市山城镇四合村村委会调解员的电话后,山城法庭法官孙晓光立刻联系了山城镇土地所的同志,一起赶到了纠纷现场。

在进一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纠纷情况后,山城法庭调解员、山城镇土地所的工作人员和四合村村委会调解员共同为双方当事人厘清了土地边界,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不仅要运用人民法庭专业法律指导的力量,也要多方联动,发挥驻庭调解员、村委会干部、乡贤等各种调解力量作用,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调解结束后,孙晓光说。

近年来,山城法庭通过传承红色法治基因,积极研学“马锡五审判方式”,在红色司法案例中学到了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妙招”。像这样深入田间地头调解纠纷,已经成为山城法庭干警办案的常态。

一直以来,山城法庭秉持情、理、法融合的司法理念,努力通过传承发扬“人民司法为人民”的优良传统,以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司法实践中,山城法庭通过联合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分层递进式基层纠纷化解体系,法官定期与乡镇综合治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接,建立密切联系。同时,开展“村官学法、法官进村”的双向交流机制,力争把山城法庭打造成“连民心、汇民意、解民需”的“枢纽站”,确保群众联系法官及时、法庭响应需求迅速。

发扬德治文化

涵养向上向善乡风

“我觉得在乡规民约中应该加上孝顺父母的条款,这本来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也同意。我觉得对于这一条,我们还应该在乡规民约中进一步明确,子女不仅要在物质上为老人提供支持,还要关心老人的心理健康……”

这是山城法庭组织辖区内的中和镇二八石村村民制定乡规民约时的情景。在场的村民们踊跃发言,对于民间借贷、邻里关系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最终,山城法庭联合二八石村村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村内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含爱国守法、崇尚科学、弘扬孝道等内容的乡规民约。

“将德治理念运用于基层治理工作中,就是要激活基层治理主体自治活力,凝聚基层治理群众力量,让群众用更少程序、更短时间、更低成本解决实际问题。”梅河口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晶说。

2022年以来,山城法庭先后在辖区内的村屯设立“乡约无讼法治驿站”“法官办公室”,开展“乡规民约新释”“法官说法”等一系列活动,以法治方式强化基层群众有序自治,用法治手段保障良好社会风尚,通过自治、法治、德治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乡规民约在基层纠纷解决、乡村文明建设、依法治村等环节的作用,将纠纷化解在源头,打造理性平和的人文环境,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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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7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山城人民法庭“乡约无讼法治驿站”在辖区正式揭牌 摄影 闫旭

传播无讼理念

谱写乡村和谐篇章

2023年5月,山城法庭受理了一起父亲起诉儿子的案件。年逾八旬的老人刘某来到山城法庭起诉自己的次子,要求和次子解除土地经营权合同。在案件受理之后,如何在解决纠纷的同时弥合父子之间的情感裂隙,成为山城法庭的重要工作。为此,山城法庭干警多次进行家访,寻找矛盾突破点。

调查中,干警了解到,因为养老等问题,不仅老人和子女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老人的几个子女之间也存在矛盾。为了能够彻底解决纠纷,山城法庭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主动发挥司法能动性,抽丝剥茧,把矛盾一一化解。最终,山城法庭不但将该起纠纷化解,还让父子兄弟之间冰释前嫌、重拾亲情。

在纠纷调解的最后,老人刘某的次子含泪握住了法官孙晓光的手,动情地说:“感谢法官的帮助,如果这起案件真的要开庭审理,可能我和父亲的芥蒂还会更深。山城法庭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不但为我们解决了问题,还让我和父亲能够重归于好。”

案件调解结束后,孙晓光说:“提倡‘无讼’文化并不是不让老百姓‘打官司’,而是尽量不让分歧演变为纠纷,让矛盾在基层一线得以化解。”

2023年至今,山城法庭共创建“无诉讼村屯”30余个,通过矛盾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一揽子”司法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尽最大努力修复社会关系,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山城法庭将继续坚持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养分,立足时代发展和人民诉求,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更好地融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精神追求、价值理念和行为习惯,为基层社会治理和纠纷化解赋能,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建设。”梅河口法院院长杨晋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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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7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41期

编辑/徐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