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无论公司还是个人都会遇到,都需要购买各种东西,小到日用品,大到生产设备,一旦产生争议,以下招数,招招都可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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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这30招的前15招是上海杜继业律师根据多年的实务工作经验总结而成,主要适用于纠纷发生后的诉讼阶段(前15招中的12招曾单独发表过,但本次又进行全新总结,扩展到15招);而后15招,即第16招至第30招适用于买卖合同纠纷发生前,在合同起草、签订、履行过程中适用,将法律风险提前规避掉,主要根据上海市二中院、合肥市中院公众号发布的《买卖合同审查、签订、履行的15个法律风险防范要点》一文总结而成,而30招完美构成了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纠纷解决的全过程。

我们先看用于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的第1-15招:

第1招 管辖法院要选准

有约定的约定。无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而判断合同履行地,也要先看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的一方为合同履行地。而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2招 诉讼时效首先提

不少合同纠纷,历时数年。如果对方提起诉讼,首先判断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并向法院提出,因为法院是不能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的。如果当事人不抗辩,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也不会主动管。

第3招 请求类型要分清

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要弄清合同纠纷的请求类型,以便最大限度实现自己的利益。如所主张的权利属于请求权、形成权还是抗辩权,而请求权项下又可分为债权请求权、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第4招 提出反诉要适时

买卖合同纠纷中,通常存在多种争议,如果要反诉对方,应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反诉,否则只能另案起诉,费时费力。

第5招 违约金高低可调整

对于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一般不能高于其实际损失的30%,否则可以主张进行调整。这里所说的“调整”,既可以由违约方主张调低,守约方也可以主张调高。

第6招 逾期利息都可要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仍可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第7招 合同效力要认准

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则合同要恢复到签订前的状态,对有的当事人来说意义重大。

司法实践中常见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两种:一是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导致合同无效,如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合同,货物并未实际交付,真的目的是融资。此种买卖合同无效,法院通常会判决返还借款本金并偿付资金占用费。二是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导致合同无效,如购买拼装车的行为违反了道交法的强制性规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第8招 符合条件可解除

合同解除主要有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协议解除等方式。法定解除通常是发生一定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另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拒绝履行。约定解除,理论上是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达到即可解除。但司法实践对约定解除越来越严格,通常甚至要达到法定解除的条件,才支持约定解除。协议解除比较简单,也就是说双方就合同解除达成了一致意见。

另外,发生情势变更也可以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

第9招 条件符合可撤销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比较多,但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常见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合同撤销和解除的后果最大区别在于合同被撤销后,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双方尽量回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产生损失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承担。这一点,与合同无效后,处理方式相类似。

特别提醒:撤销权行使的期限,重大误解为90天,显失公平等其他一般情形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5年。

第10招 格式条款可无效

对于合同弱势的一方,往往被迫签订利益明显失衡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格式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不成为合同内容或无效的主张。

第11招 货物验收有玄机

标的物验收实务中的情形比较复杂,但一般原则是:约定检验期的,应当按约定检验并将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怠于通知的,视为符合约定。没有约定检验期的,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将质量、数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出卖人,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或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第12招 质量鉴定定纷争

申请鉴定有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二是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会进行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但是,单方鉴定要谨慎。虽然单方鉴定不必然导致鉴定报告不被采信,但如果没有封存检材,导致产品灭失,无法进行二次鉴定的,很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

第13招 互负债务可抵销

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双方各自的债权和对应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权既可以通知的方式行使,也可以提出抗辩或提起反诉的方式行使。

第14招 约定解除要谨慎

根据目前司法实践,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守约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是否显著轻微,是否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应否解除。违约方的违约程度轻微,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法院一般不支持守约方解除合同。这一新规让约定解除的条件与法定解除的条件非常接近,而法定解除的条件其实是不需要约定的。

在此提醒朋友们,如果你认为已经达到约定的条件就应该解除,可能要失望了。常见的情形如:租客迟延支付租金,即使延迟的天数达到了约定的标准,起诉后对方只要能及时补交,法院一般就不会判决解除租赁合同。

第15招 定金金额有上限

定金合同的成立是以定金是否实际交付作为判断标准的,若未交付,则定金合同不成立。另外,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定金退回,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责任。

下面我们来看在买卖合同起草、签订、履行过程中适用,可以将法律风险提前规避掉的第16招至第30招:

第16招与谁交易要弄清

交易前应当了解交易对象的基本信息:自然人需确定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企业或其他组织需确定准确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同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合同中记载的公司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不应使用简称或缩写。如果是个人,保存对方身份证号码非常重要,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会给起诉带来很大困难。最好让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第17招印章文字细辨明

买卖合同中,交易对象可能会用写有不得对外建立业务关系、不得用于对外签订合同字样的印章签订合同。此时应提出质疑,并要求对方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等有效印章。

第18招代理权限审查清

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应当审核签约人是否获得交易对象授权,尤其在合同未加盖交易对象印章时,更应要求签约人提供相关授权手续。

第19招公司信誉要核查

交易对象的信誉往往影响其履约能力,在缔约前应尽可能多渠道、全方位了解交易对象的经营状况和征信信息,做到心中有数。至少可以通过APP查一下对方公司的基本情况,是否被限制高消费,是否被列为失信人等。

第20招文字用语需准确

签订完备的书面合同。准确使用“定金”的表述,或明确约定定金罚则的内容,避免使用“订金”“保证金”等不规范用语;如有保证担保,应约定明确的提供保证担保的意思表示,避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负责协调”等含义模糊的表述。

第21招数量质量先说清

合同应当明确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注意计量单位的使用和书写正确;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写明国标、行标、企标或详细描述质量要求;对产品验收、产品异议期等进行明确约定;对拒收货物的处理进行明确约定;对于分批次供应的货物,应当约定做好产品封存,防止事后质量鉴定时无法取样。

第22招履约要求全列明

合同对于履行方式、期限、地点等履约要素的约定应全面、具体。合同签订后,如双方对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期限、地点等进行变更,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第23招约定担保莫轻率

保证合同中务必写明“连带保证”或“一般保证”,无明确约定的,视为一般保证;合同中约定抵押的,应当至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约定质押的,应当办理交接,实际占有质押物或权利凭证。另外,如果担保人为公司的,担保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只有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是不够的。

第24招违约条款要合理

合同约定过分高于损失的违约金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也给双方交易的达成带来人为障碍。

第25招送达地址别忘记

为避免诉讼发生后当事人下落不明影响诉讼进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司法送达地址。

第26招款项交付要谨慎

通过现金方式支付款项的,应查明收款方的经办人是否有收款权限,并要求收款方出具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款收据、注明现金收讫。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款项的,应转入合同约定的收款方账户并备注款项性质。若收款方变更收款账户,应当先由收款方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后,再进行转账。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做到有据可查。

第27招货物交付按规范

交货时应交付给有接收货物权利的人,如合同的签字人、合同约定的收货人等。交货时应进行现场拍照或者录像,以作证据。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对方提出异议,并保留相关证据。

第28招证据材料保存好

妥善保管所有交易环节的证据,包括最初的意向性谈判、正式合同、补充协议、交接手续资料、往来函件、邮件、通知等材料,建立合同档案。合同应由专人保管,并在人员变动时履行交接手续。合同的保管期应确定为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三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并准备一套以上的合同复印件供日常使用。

第29招诉讼时效要牢记

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向对方主张权利,并保留相关的证据。定期向对方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催款函,并保留相关凭证。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并保留好函件复印件和邮寄凭证。

第30招单据凭证详记载

送货单、购销单等销货凭证应记载清楚购货人及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总价、销货日期等信息,并保留好单据凭证原件或做好原件交接手续。

【维权指引】

以上30招基本覆盖了买卖合同纠纷的方方面面,但对于每个具体案件而言,纠纷发生后仍然需要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并制定合理的方案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上海杜继业律师(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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