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服务基层的作用,近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到金秀镇田村,公开审理了一起特别程序案件,开展了一场与人民群众“零距离”的审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情简介

陶某某因突发疾病被送至医院,辗转多家医院治疗至今仍昏迷不醒,其母亲及子女为有效行使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向金秀法院申请宣告陶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子女之一的田某为陶某某的监护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在得知被申请人目前仍处于昏迷状态时,当即决定到当事人的家门口审理该案。

庭审中,法官耐心地告知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称通过此次家门口的庭审切实感受到了司法为民、便民的温暖。

巡回法庭移动的是国徽,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下一步,金秀法院将继续加大巡回法庭审判力度,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把审判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打造“家门口”诉讼模式,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零距离开展司法服务。

文/李龙芳

编/吴丽君

校/曾智菊

审/兰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