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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归途

偶遇河边钓鱼“老赖”

吉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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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掉头,刚经过的那辆马自达3是我们要找的车辆。”法官小杨叫道。结束了一天的执行调查走访,返程路上,小杨不经意间发现了停在河边的被执行人车辆。这是一辆被法院依法查封却未实际扣押的车辆。

杭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龚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吉水县人民法院调解,确认龚某偿还该公司垫付款26000余元及违约金。因龚某未按调解书履行,该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龚某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名下有一部车辆,遂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龚某到法院接受调查并交出车辆,但其无视法院传唤,拒不到庭接受调查。

发现龚某的车辆后,干警们兴奋不已,将警车停在路边后,迅速开始搜寻。经过一路的追踪,执行干警找到了正准备钓鱼的龚某。法官将龚某拘传至法院,并依法对查封车辆进行扣押,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龚某声称其暂无履行能力,希望分期履行。因龚某在外隐匿两年之久,藐视法 律,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多次口头承诺履行义务却分文未付,法院遂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以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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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执行人龚某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杨法官,如果我明天凑齐了钱,可以提前解除拘留嘛?”

第二天,龚某的朋友前来帮龚某将所有的欠款、罚款全部交清,法院提前解除对龚某的司法拘留,并对其予以训诫。

奔波忙碌,琐碎重复是执行干警的日常,时刻把案子放在心上是执行干警的担当,切实解决“执行难”,吉水法院一直在路上。

来源:吉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