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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至第五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将市本级税收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全额返还,第五年至第十年减半返还

新税网获悉,4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吴亦凡两关联公司“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欠税公告,欠税税种为企业所得税,税费所属期为2021年,限缴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欠税余额合计约427.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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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信息显示,此前多个品牌向吴亦凡方维权均涉及上述两公司,其中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公司为吴亦凡经纪公司北京凡世文化传媒全资子公司,由吴亦凡表哥吴林担任法定代表人,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由吴亦凡母亲创立的星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2011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就出台《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对股权投资类企业的优惠政策进行了说明,指出股权投资类企业设立、注册、运作于本市的,自开业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将市本级税收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全额返还,第五年至第十年减半返还。

资料显示,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创立于2017年4月26日,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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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税务部门依法对吴亦凡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

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有关方面线索和税收大数据分析,依法对加拿大籍艺人吴亦凡(WU YI FAN)2019年至2020年期间涉嫌偷逃税问题开展了税务检查。由于吴亦凡(WU YI FAN)大量经营信息、资金往来涉及多家境内外关联企业,案情较为复杂,北京市税务部门会同相关税务机关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

经查,吴亦凡(WU YI FAN)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

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亦凡(WU YI FAN)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4倍罚款计3.45亿元;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5倍罚款计0.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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