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偿命,从古至今都是这个道理。现在我国为了保护人民的安全更是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不仅从各方面维护人民的权益,也做到了有法可依,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相比其他国家来说,有些方面还没有关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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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国的法律一直在进步,一直都在坚持人人平等。在司法实践中,我国的公检法人员这是这么做的,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处罚。

优秀的孩子

倪某出生在一不知名的小村子里,小小年纪就失去了自己的父亲,一直和自己的母亲相依为命。看着自己母亲操劳的身影,倪某只能更加努力的学习去汇报母亲。因为倪某知道,要想让自己的母亲过上好生活,考上大学是唯一的出路。

倪某在学习上的努力终于没有辜负他。当他以优异的成绩拿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倪某母亲的脸上也终于有了笑容。

考上一个好的大学仅仅是倪某成功路的开始,当大学毕业后,倪某通过考试成为了一名记者。看着辛苦操劳着这么多年的母亲,倪某想着以后就由自己担起这个家了。

产生矛盾

刚刚入职的倪某,工作兢兢业业,很快就和同事打成一片,领导也很欣赏努力工作的倪某。就在倪某按部就班的工作时,有一位平时不太好相处的同事曾某在倪某的身边调戏女同事。

倪某对这样的行为很反感,就帮了女同事一下,本以为只是一件小事,过去了就过去了,但是却被心眼小的曾某记在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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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曾某发现倪某的工作上出现了一点小错误。报复心极强的曾某想起之前发生的事,扬言要告诉领导倪某工作不认真。倪某以为曾某在跟他闹着玩,开玩笑的说了一句,三十多岁的人了,还打小报告。

没想到这句话点燃了曾某的怒火,趁着倪某没有察觉,一拳打倒了倪某。然后又对倪某拳打脚踢,反应过来的倪某和曾某打成一团,后来有人害怕出事便报了警。

警察赶到后,对两人进行了调解。经过警方的劝说,倪某冷静后就开始工作。曾某却怒气冲冲的离开了办公室,不知道去了哪里。

凶案发生

曾某回来时还带了刀和其他东西。在进入办公室后,曾某先将门反锁,然后当着办公室几位同事的面,拿起刀捅向正在工作的倪某。其他同事都被曾某的行为吓到了,眼睁睁的看着曾某捅了倪某好几下。

倪某面对曾某的疯狂举动,不断的躲闪,但是这更激怒了曾某。在倪某躲不了曾某的攻击后,倪某求着曾某放过自己。但是已经发了疯的曾某,毫不理会倪某的话,依旧用刀捅向倪某。

直到倪某没有了气息。在倪某死后,曾某还用自己购买的工具,对倪某的尸体进行破坏。在场的几位同事都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维权的母亲

曾某被警方带走后,一直没有受到有关消息的倪某母亲坐不住了。听说曾某的父亲是一位已经退休的警务人员,担心自己儿子的案子会得到不公正的对待,也为了扩大这件案子的影响力,她利用短视频网络,多次发布了有关内容,要求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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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倪某的案子已经一审结束,曾某被判处了死刑。但是曾某对于这个结果表示不服,拒不认罪,当庭提出了上诉,目前这个案子还在等待二审的过程中。倪某的母亲也在等待一个判决结果。

分析

生命是公民行使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在我国,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曾某的行为属于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者死刑。

情形严重包括很多,比如:1.犯罪嫌疑人出于贪图财物或者奸淫的目的,以及对被害人的某些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犯罪证据、干涉婚姻自由等不良动机而杀人的;2.采用火烧或者长期不给被害人吃饭以及对被害人的身体分尸等残酷手段杀人;

3.犯罪嫌疑人杀害的是特定对象的,比如是长期相处的亲人朋友,或者是著名人物等,造成社会恐慌或者影响恶劣的杀人;4.犯罪嫌疑人产生了比如多人死亡,或者导致了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对于触犯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是否应该判处死刑,除了要看行为人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为民间矛盾激化而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进行慎重考虑,要与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犯罪案件进行区分。

故意杀人罪包括直接的故意杀人和间接的故意杀人。直接的故意杀人案件与间接的故意杀人案件二者之间是由区别的,主要是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不同。因此在判处刑罚上对应的也要有所区分。

如果不注意区分犯罪的性质和故意的内容,只要犯罪嫌疑人造成了死亡后果就判处死刑的做法是不对的,这种做法在今后的司法审判工作中,应当改正。对于故意故意杀人罪,只有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情形恶劣的四种情形或者情形特别恶劣的,才可以判处死刑。

曾某在倪某死后,又用工具将毁坏倪某的尸体,属于侮辱尸体罪的情节。侮辱尸体是指行为人直接对尸体施加各种手段的行为。可以使用暴力方式,也可以是其他方式。比如焚烧、割裂或者非法解剖、奸尸等行为,损毁死者的脸部,取走一部分器官等等行为都属与侮辱尸体罪的一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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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某原本有着大好年华的优秀青年,仅仅是因为阻止了一次搭讪就被人记恨在心,引发了后面一系列的事情,最终被人残忍杀害。让人不禁感慨做好事的成本太高了。倪某在进入工作后,还和母亲想着以后的生活。

原本想着要在工作地买一套房子,将母亲从小村子里接过来,好好孝顺母亲。但是现在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倪某的母亲在丈夫去世后就独自带着孩子生活。一个农村妇女拉扯着一个孩子,多年来的心酸和痛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原本以为孩子工作后,自己的就可以轻松一些,有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

可是没等到孩子和自己以后的美好生活,却得知孩子被杀害的坏消息,她的世界都黑暗了。孩子就是她的全部,现在孩子不在了,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帮自己孩子等到一个公正的审判结果,告慰孩子的在天之灵。

曾某的行为不仅对倪某的家庭造成了沉重打击,也对自己的人生和家庭造成了打击。自己的父母都退休了,家里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曾某做决定。但是他的行为却将自己的家庭推到了风口浪尖,引发大众的讨论。

仅仅是因为一句口角,就让他做出杀人泄愤的事情,手段还极其残忍。在学校的时候,他就敢与老师起冲突扬言要杀了老师。

这样一言不合就打打杀杀的性格让人感到毛骨悚然。一般家庭的孩子怎么可能会培养出来这样的性格。并且在曾某将倪某残忍杀害后,还拍了相关的照片发在社交网络上炫耀。

这样的性格和胆大妄为的行事作风很难不让人想到曾某的家庭背景。但是对于过多的内容了解的并不太清楚,也可能是家里对孩子比较溺爱和娇惯才养出来曾某的暴脾气和性格。这样的人如果不进行处罚,以后肯定会危害更多的人。

在倪某被害的事情在经过一审的审理后决定被判处死刑。因为手段比较残忍,目击了整个过程的人也很多,证据确凿,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异议。但是由于曾某不认可一审的审判结果,提起了上诉,现在正在等待二审。希望可以还倪某一个公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并不是一句空话。社会是不平等的,这人人都知道,但是法律要做到相对的平等,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正是我国法律正在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