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案例:专门为他人安乐死的“职业安乐师”,即使没实施也不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为AI生成

【这是一个很有戏剧性的真实案例】

陈某,高中文化,四川省人,原是宾馆采购员,后来通过学习取得了药师资格。自诩为“职业安乐师”,希望通过帮人安乐死解脱痛苦的同时发家致富。

2017年年末,陈某找来了昔日的同事孙某,叫其帮助试用自己调制的“安乐死”麻醉药,陈某前后三次让孙某口服及注射试验的药品,试药时陈某还对孙某的血压、心跳、意识等进行了详细记录并录音。

试药达到预想结果后,陈某开始花钱请人扮演患者,拍摄“安乐死”的宣传视频,视频中他自己上门给病人实施“安乐死”,包括了从见面、签协议、收取费用、实施注射到患者死亡等各个场景,可谓“十分专业”。

此后,陈某还到某肿瘤医院寻找护工,花钱请他们帮忙宣传及介绍需要“安乐死”的患者。陈某许诺一旦介绍成功,将每例给予1000元的好处费。与此同时,陈某还在贴吧、微信、QQ群等多个平台大量发布自己的“安乐师”身份,和可以帮人实施“安乐死”的信息。在这过程中,陈某还次通过他人向某医药公司购买用于安乐死的各种药物。

数月间,陈某便与上百余人添加为QQ或者微信好友,其中大多数是癌症或抑郁症的患者及家属。陈某不仅接受他们的“安乐死”咨询,甚至还帮咨询人员出谋划策以逃避法律打击,打消对方各种顾虑。

终于在2019年5月某天,还没开始真正帮人实施“安乐死”的陈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在其住处查获了各类用于安乐死的药物以及医用器械,还有此前制作的“安乐死”相关视频、录音资料和宣传名片等。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陈某的药物经过组合使用后,在某些药物过量时可以让病人在无意识的过程中无痛苦的死去。最终,陈某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为了通过实施“安乐死”牟取利益,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但其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与一般故意杀人行为比相对较轻,可认定为情节较轻。且陈某只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系犯罪预备,依法减轻处罚。据此,判处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陈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案说法】

可能会有人同情陈某,甚至支持他的做法。但是“安乐死”目前在中国还是不被认可的,如果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实施“安乐死”,依然会被追究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这个案例中,陈某还没有开始着手实施杀人犯罪,只是准备了工具创造条件,因此属于“犯罪预备”,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如果陈某开始实施了“安乐死”,无论药效是否能最终造成他人死亡,他的行为都会比“犯罪预备”更严重,面临的刑事处罚就将不止一年六个月。

最后,应该说陈某从一个高中生通过学习取得了药师资格,也算是一个人才,本来已经开始走上了人生的转折路,可惜想法出现了偏差,最终不幸入狱。

虽然“安乐死”有“安乐死”的合理性,世界上也有一些国家承认“安乐死”,但是承认安乐死的国家实施起来也有严格的程序要求,不可能来个游医就开始实施。更何况法律不允许就是不允许,不要以身试法,支持“安乐死”的人也唯有等待相关法律确立的一天。